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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的旨意」此项真理,有些人因误解而提出反论;他们认为如果接受「神主权预定」的教导,会引致基督徒的自满骄傲、减弱行善之志向动力、降低传福音的热诚努力等等。事实上,这些误解的症结在于:将圣经所说的「神的预定美意」,错解为世俗哲学的「宿命论Fatalism」。一般宿命论所指的如希腊哲学所说的命运女神,又如中国人说的老天爷,注定的就不能改了。而排除了人的责任。
1. 「神的旨意与预定」并非「宿命论」
圣经所说的「预定Predestination」并非「宿命论」所说的:人的一切为命中注定,如棋盘上的棋子随奕棋者摆布,所以人毫无责任。事实上,圣经绝对肯定人有责任,例如:
(1)约瑟的哥哥们陷害约瑟,他们要为自己的恶行负责(创50:15-17“约瑟的哥哥们见父亲死了、就说、或者约瑟怀恨我们、照着我们从前待他一切的恶、足足的报复我们。他们就打发人去见约瑟说、你父亲未死以先、吩咐说、你们要对约瑟这样说、从前你哥哥们恶待你、求你饶恕他们的过犯、和罪恶.如今求你饶恕你父亲 神之僕人的过犯.他们对约瑟说这话、约瑟就哭了。”;
(2)犹大出卖主耶稣,他有祸了(太26: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7:3-5“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罢。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可14:21“2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路22:22“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恶人所行的恶也能被神利用完成祂善的旨意,神能化苦难为祝福是很奇妙的。
2. 「神的主权旨意」与「人的责任」
人若不愿接受圣经所启示的此项真理,追根究底其原因在于思想前提:「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的关系。一般人的想法:神有预定,人就无责任;神无预定,人才有责任。就是将神的主权划为一个范围,人的责任在另一个范围,此二者是分开的。这种「在神的主权预定之外,人才有责任」想法的出发点,是认为两者互不相容,无法共存。
然而,圣经的启示是:「在神的主权预定之内,人有责任」。就是此二者非分开的范围,而是人责任的小范围在神主权的大范围之内,二者是在一起的。整本圣经处处显明神的主权乃是百分之百的预定,同时也确定人有责任必须百分之百的负责;两者相互辉映,毫无矛盾。
每一件事是神主权预定,每件事上人都有责任。若在神主权之外人还有何责任可言呢?人不需要向神负责。正是因为人是在神主权之内,所以要向神负责,人是受造物所以要向神负责。我们无法彻底明白两者的关系,所以不应用人的理论强解,牺牲任何一方。
3. 结论:大哉敬虔的奥秘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此项真理,本来就是人的理性无法测透的(正如圣经其他真理如「三位一体」,「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圣经是神的话」等),我们应谦卑感恩领受,因这真是「大哉! 敬虔的奥秘;深哉! 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正如罗马书11章33-36所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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