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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启示的主权在神(太 11:26)。神没有义务拯救人,也没有义务启示我们。今天有许多错误的观念,以为神就应该来救罪人,这不是圣经的说法。圣经告诉我们,天使犯罪都没有救法,神只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神拯救我们是因为祂爱我们,这是出于神的主权和美意。启示亦然。神若不启示我们,也不亏欠我们什么(罗 11:35)。
二.启示的主权
启示与否,如何启示,都是出于神的主权。神既然愿意启示我们,我们就应当欢喜感谢接受,因为启示是恩典。神是凭祂的旨意计划行作万事的(弗1:11;参林前 1:21)。启示必须借“信心”来接受。
三.启示的主角
创造万有的真神是赐启示者,是启示的主体。一切启示,都是以彰显祂自己为中心。神是真善美的源头,众光之父;祂所创造的宇宙万物,彰显出祂的荣美全能(诗 19:1)。启示的行动,完全是神的主权(林前 1:21;太 11:26;弗 1:9)。启示不能离开神独立存在。启示乃是传递真理知识的媒介,是在神的主权管理之下。虽然启示有其限度范围,但启示不能局限神,因为神是无限的。
四.启示的中心
基督就是神的奥秘(西 2:2-3)。基督是包罗万有的,所以若属于基督,得著基督,就得着了万有(林前 3:22-23)。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不再以属世界的观点来认知(林后 5:16-17),而是以基督的观点看透万事(林前 2:16)。这正是马太福音 11:27 与路加福音 10:22 所说的。基督是启示的中心。因此保罗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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