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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在他关于创世记的讲章里提到寓意式的解经法,就这个解经法,我的意思是,那些寓意并非经文作者原先要表达的,而是解释圣经的人拿出一段经文,将那些字句寓意化,说出作者没有要表达的意思。路德说他年轻时也很擅于此道,而且常能得到众人的喝彩,但那其实并非忠于经文的原意。加尔文也说过,寓意式解经,好像解经者随着自己的意思去扭转经文,而不是忠于原作者的意思。不过我个人认为阅读古代教父们的著作,还是有其价值;而且路德即使批判他们,他还是去阅读他们所写的作品。虽然,他们不是按规矩的截取真义,而且将那些意思强加在经文上,并非经文原本的意思,我们还是知道他们尝试要做的,就是试着解释旧约,好让那些经文对基督徒产生关连性。即使他们经常走偏,我们还是可以学习到他们是怎么解释圣经的。此外,在教会历史里,还是有很多以信实的方式解释圣经的例子,是我们可以学习的。
—罗伯德·普拉莫博士
在中古世纪时,多数信徒认为上帝在圣经里的全然旨意是透过四重方式为人所知晓:经文的字义之后还跟着伦理,隐意,和寓意。而十六世纪的改教家们,或是我们所谓的更正教徒反对这样的解经方式,因为从这方式衍生出的教导传统有时会滥用经文,曲解经文原本含义,或是作者的本意,以讨好教会的权威人士。
—雅各·史密斯博士
四重解经法在基督教会里,有着长远的历史。在改教的时期,改革宗的教父们受到天主教的同行所驱策,因为改革宗的领袖们坚持圣经只有一个基本意思,但一些回应者,例如威廉·惠特克认为我们无需拒绝这个四重解经法,即四种解释圣经的方法,我们却不能接受的是圣经有四个意思,其实圣经只有一个意思,就是历史性的,字义和文法所要表达的那个意思而已。而其他的三个,则是我们今天所认为的经文应用,乃是根植于最初的那个意思。我们仍然可以按着经文原本含义来思想,看那些经文在现今该如何应用。也因此这不是全然拒绝四重解经法,而是加以归正,更新它们,在对于信望爱的圣经经文的原本含义上,附加了另外三个应用。
—布鲁斯·鲍格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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