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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绪论
第一章 简 介
系统神学乃是系统性地阐明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真理。因此,系统神学的资料是采自新旧约圣经。圣经各卷的著作,自有其历史的背景和目的,包括历史的记述,信徒灵命经验的表露,神对旧约以色列民的训戒和预言,以及使徒们对新约各教会所书,关于基督教信仰并基督徒生活之教训。系统神学之目的,乃是要把这些真理熔于一炉,组成一个合理的体制,前后连贯地依次解释神在圣经中的全部启示。
系统神学又称教义神学。教义神学是表达教会的信条或信仰。但教会的根基既是建立在基督身上(林前三:11;弗二:20),而基督又是圣经启示的焦点(约五:39;徒廿四:14),那么教会的信条或信仰之根据,也必是出自圣经。故此,教义神学和系统神学是通用的名词,不过前者比较强调神学和教会公认信仰的关系。
一、系统神学的前题
要确实研究系统神学,必先确定某些基本的前题。第一个大前题是承认神的存在(来十一:6)。因为,天地间若无神,则神学的研究将为虚无,我们将白费心机去探查一个不存在的对象,好似捕风捉影。
另一个前题是假定,这位神自愿向世人显露祂自己(罗一:19~20;约一:17~18)。甚至人与人之间的认识,也需要言语、行动和态度的表露为媒介,否则只知其面而不知其心,无法测度他的性情爱恶。因此,我们必先承认,神确实在宇宙中,以不同的方式彰显祂自己,让世人能认识祂。不是认识神的本性,因有限的人不可能了解无限之神的本性,而是认识神自愿显露的各方面性格。
此外,我们也必须相信,神是宇宙一切的创造者(创一章;约一:3)。天地之间的一切事物和生命,都是为祂所造,是故,宇宙间不但充满神的启示,而且世人一切知识的根源,也都是出于神。神既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除此之外并无事物和生命之存在,那么,除此之外也必然没有其它知识的源头。
另一个前题是假定,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故此能够吸收及了解神的自我启示(创一:26,30)。换句话说,人是神启示的对象,能获得真实而正确的知识。但人既是被造的生命,他的一切知识也必受到被造者地位的限制,与神全然的知识不同(赛五十五:8~9)。再者,自从罪进入世界后,人心败坏,思想腐化,影响到人吸收的一切知识。
这种假定前题的方式,当然会被批评为主观。但事实上世上并无中立的思想,每个人都有某些主观的前题,或则相信神的存在,或则否认神的存在;或则相信世界是神所创造的,或则认为世界是自有永存的,至少认为它是独立自存的;或则承认神是一切知识的根源,或则以为人能独立分析并解释一切事物。由此看来,无人能脱出假定的前题之原则,其分别只是在于他的假定是以神的启示为根据呢,还是以他自己的心意为中心。
二、系统神学的价值
1. 保持真理的一贯性
神既是一切知识的源头,祂又是真理之神,祂的启示必是前后一致,相互连贯的。祂的启示——尤其是祂在历史中的启示——并不是抽象和片断零碎的,而是彼此连系,在人的生活中实地经验到的。因此,要正确明了神各方面的启示及其目的,我们必须要观察并分析它们彼此的关系因由,免得顾此失彼,抓住某一点真理来发挥,结果造成曲解真理的不幸后果,并影响到基督徒生活所依据的准则。
我们若忽视圣经真理的一贯性,或圣经启示的全部真理,就易于偏向某一方面,过于注重某些真理而忽略其它同样重要或更重要的真理。这种片面解经的方式,必然引致片面的灵性生活。
人因罪的侵入,本性失去平衡。信主的人,虽已得到圣灵的恩典而重生,脱离罪的捆绑,受圣灵的引导,但在成圣的过程中,仍带着罪的后果,影响他对真理的了解。传道人往往偏爱某些真理,而忽略另一些真理,有些人喜讲旧约的预表,从圣经中最简明的叙述文中,设法寻找并发掘“预表”的意义。
另有人专门强调圣洁的道理,特别注重基督徒个人生活的圣洁,及出世脱俗的教训,结果反而高举人的成就,自以为义,轻视及批评其它教会和信徒,并以人定的规章取代神的律法,律上加律,法上添法,增加信徒的重担。又有人专讲预言的道理,把未来之事描写得天花乱坠,以吸引听众的兴趣,却忽略了神对世人在现时代的教训。
系统神学能帮助传道人避免“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弊病,不但学习并研究圣经真理各条个别的项目,也了解各该主题彼此间之关系,以至不偏不倚,传扬神全部启示的旨意(徒二十:27)。
2. 造就信徒对真道的了解
系统神学的另一价值,是造就信徒对真道之了解。救恩的基本道理固然是浅明的,能为一般人所听懂的,但是神的启示也是深奥的。福音的道理,不单是论到个人的罪恶和得救的问题,也包括对真神之认识,耶稣基督的身分和救恩的法则,圣灵的工作,个人救恩与社会复新的关系等等。信徒若要在灵命上有长进,更深切地了解神的旨意,就不应停留在婴孩的地位上(林前三:1~2),而“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六:1)
再者,信徒若要在信仰上坚定不移,不受异端的骚扰,就必须要获得神学上的知识(弗四:14)。中国教会若要自立生根,必须扫除以往普遍不重视神学的观念,及盲从某某讲员的习惯(徒十七:11)。而传道人的职司,不但是要讲解基本的救恩道理,引领罪人归主,也是要建立基督徒的信仰,如保罗所说:神设立“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1~13)。
3. 建立证道学的基础
证道学的功用,乃是要辩证基督教真理的合理性,即基督教真理的整个体系。一个证道者若无系统神学作为证道的基础,对基督教信仰的辩护就无从着手,因为他将面对千百条孤立的事实。一个人对知识吸收的容量及时间上的限制,迫使他无法满意地为基督教真理逐条辩护:更危险的是,他会因罪缺乏对基督教信仰全般真理一贯性的认识和了解,在辩证时顾此失彼,以至矛盾偏差,结果弄巧成拙,失去辩证的目的和功效。
反之,辩道者若有系统神学作后盾,对圣经真道的整体熟悉了解,就能运用自如,注意大体的辩证,不因某些细节之难解而感困扰或强辩;而且,由于了解真理的整体并其各节间之关系,就能把守持定,不会因问题的出奇而手足无措了。
4、排斥异端的侵犯
新约教会在开端时期,已经意识到异端的骚扰(约壹二:21,26;加三:1)。而且异端派领袖又往往自持他们的教训是出自圣经,并以正统派自居。是故,要保持真理之纯正,维护信徒的信仰,并公开责斥异端,教会用信经或信条的方式,制定正统的信仰。系统神学则是根据圣经的教训及信条的解释而写成的,较信条更详细地阐明教会所持守的各项教义。一般而言,系统神学内申述的教训,大体上与著作者所属之教会的信条相符,因此,它虽没有教条的权威性格,实际上却非正式的代表教会或某一教派的信仰。
三、系统神学与其它神学部门的关系
1、与解经学的关系
系统神学并非是神学家按照其个人在宗教上的心得而研究所得的结论,也不是建立于某些哲学思想的理论上的(至少不应是如此),而是根据圣经启示作系统性的分题研究,因此,圣经乃是系统神学的根基,及基本资料的来源。其它资料也必须从圣经的角度来衡量并解释。解释圣经,分析其真理,乃是属于解经学的范围。解经学的目的,是要根据原文的字意和字根的本义,著者应用的字汇,历史的背景,及经文的比较等方法,来推考经文的含义,把原著者的本意,用现代本国的语言,解释陈明。故此,解经学的成果,为系统神学立下一个坚强的基础。
2、与圣经神学的关系
圣经神学又称启示史,目的是研究神在历史中启示的进展,包括自创造时起,至全部圣经完成时止的整个时期。圣经神学按照历史的演进,追溯神对人的启示,特别是关于神对人特殊的启示,以探讨神救恩计划之实施;而系统神学则是采用主题的方式来研究基督教信仰的各项教义,及其彼此间的关系,从各处经文中证实并解释各该主题,犹如“串珠圣经”之从圣经各卷中串连起相同或相关的意义之经文一般。所以,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乃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并解释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彼此作为陪衬。
3、与证道学的关系
证道学的目的,是要辩证基督教的真道。一方面它阐明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它指出凡不以神为中心之哲学及科学的错误及不合理。证道者以基督教有神论为出发点,批判非基督教或反基督教哲学和科学的观点。要为真道辩证,当然先要确定何为真道。再者,要批判伪道及人文主义的哲学和科学,也必须先要确立真道,以资对照比较。系统神学供给证道者一个稳固的基础确切的内容,对世人辩证。
4、与实用神学的关系
系统神学之目的,不是要作为神学家研究的资料,而是为教会阐明圣经的真理,并发扬之。系统神学的成果,必须用来帮助教会中信徒认识并了解各点真理,并且将此真理传布于世,发展及扩张神的国度与教会。
实用神学即是讨论如何对外传布真理,对内牧养教会,关于教牧人员所应具备的工具,采用的方式,依据的资料等。系统神学关于这些主题之陈述,以及对全部真理所作系统性的解释,为实用神学准备了宝贵的基础。
5.与教会历史的关系
教会历史是叙述历代教会的兴衰,异端之兴起及扫除,教条的来源及内容等,大多与信仰或神学有关,所以教会历史主要是记述神学思想的进展,描写神学论战的曲折风波,及其对教会发展的影响,故此教会历史与系统神学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四、知识——认识论
1、知识的根源
神是全部知识的根源。宇宙和其中一切事物既然都是神所创造的,并且在宇宙被造以前只有神是存在的,那么一切受造之物的意义,当然应当都是自神而来的。神不但创造宇宙,祂也显明宇宙中一切事物的意义,及它们彼此间的关系,使人能解释宇宙的真谛。所以,基督教认为,我们若是否认神的存在及祂的创造,我们也必须否认知识的可能性。因为,宇宙万物若是由机遇而形成的,没有计划,没有系统,没有解释,人就必会似在暗中摸索而不得要领。
然而,因为我们相信宇宙并不是永远存在的,也非是偶然产生的,而是由神所创造的,并且是由祂给它们意义,因此一切的知识,都是由神那里而来的。新旧约圣经开卷有言:“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一:1,3)。
2、知识的灌输
对于知识灌输的方法或媒介,我们通常称之为启示。启示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即普通启示和特别启示。普通启示是在大自然中显露出来的,故此也可以称为自然性的启示。“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它的量带通偏天下,它的言语传到地极”(诗十九:1~2,4)。普通启示的对象是人,并无分歧地显明于世人。因此,保罗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罗一:20)
特别启示则是神特别赐给某一些人的启示。这种启示在上古之时是藉着梦境、神迹、神言、及先知之口,显示于人,所以也可称为超自然启示。在旧约时代,这种启示主要的对象是神的选民以色列民族(罗三:1~2)。在新约时代,神藉着基督道成肉身,更清楚地显明祂的启示(来一:1~2;西二:9),并且扩大这特别启示对象的范围,包括非以色列民的外邦人(弗三:3~11)。
同时,为要将这些启示留传后世,神使用祂的选仆,把它们记载成书,即是基督教会公认的新旧约圣经。
特别的启示是要显明神救恩之道,所以以罪人为对象,惟一的例外是亚当夏娃未犯罪前,神在乐园中对他们所作的启示(创一:29~30;二:16~17;约二十:31 )
3、知识的吸收
知识灌输的对象是人。由于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的,他具有吸收知识并了解力,因此他的知识是准确的。然而,因为人是一个受造者,他的了解能力必定是有限度的。他无法测透神的奥秘,而且在对其它知识的了解上,程度及品质也是不同于神对它们的了解。
自从罪进入世界以来,人的思想变为败坏,弃神的真理而不顾“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一:22)。因此,罪人若要吸收神所显示的知识,必定先要有一个彻底的改变。这改变包括重生、悔改、信仰、谦卑等元素,以至罪人能藉着信心,重新接受并解释神的启示(来十一:3;箴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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