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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的创造
根据圣经的启示,基督教相信宇宙及其中万物,都是由神所创造的。创造是神在永远中的一种计划的实施,随着宇宙的受造,时间与空间也开始存在。创造乃是神按着祂自由的意志,运用祂无比的能力而成就的。故创造并非是一件必然的工作;也不是神本性一部分或全部的成形化。创造者和受造之物之间,始终是存着一种界限,而且有着品质上的区别。
宇宙万物虽然都是神所创造的,而且在此以前,除了三一真神之外,并无其他一切生命或物体的存在,但是在创造的过程中,神也利用祂所创造的先存物质,例如祂用地上的尘土造人。
创造是三一真神协力的工作,虽然在某种意义下,显著地被称为特别是圣父的工作(创一:1~2;约一:3;诗一O四篇)。
一、创造的过程
创世记第一章描述天地的来历。作者用简括的字句说明,天地之间一切有形和无形的生命及物体,都是由神所创造的。但是纯正派解经者对于创造的过程及“日”字的解释,却并不一致。大体说来,有四种不同的见解。
1、六日创造论
许多解经家认为,创世记第一章记述,神在六天之内造齐天地万物,而每一天的时间相等于二十四个小时。至少自第四日起,一昼夜应是指二十四个小时。按这种解释,再根据乌撒耳大主教所推算而定的年代表,天地万物及人类的历史,起始于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六日创造论者所依据的理由如下:
(1)希伯来文“日”字,通常是指一天。创世记第一章的文字是叙述文而不是诗体文,故应当以历史文字直解。
(2)创世记第一章不但把全部创造分为六天,并且强调昼夜之分,显然是指相当于二十四小时的日子。
(3)神吩咐以色列人所遵守的安息日,显然是指通常所经历的一日,而创世记第一、二章又明说,神在六日内完毕创造之工,并在第七日安息了。由此推论,第一至第六日应当与第七日一般,是指每天二十四小时而论的。
但是,六日创造论却有着许多难于解答的困难,包括科学上的证据和圣经本身的叙述。
①各种科学显然已经证明,地球的年代远超过数千年的历史。无论是星象系统的研究结果,或是地质学及生物学的研究估计,都得到相仿的结论。而人类的历史,根据最保守的人类学家估计,至少也在一万年左右。这些科学的证明,实际上推翻了六千年宇宙历史的解释。
②根据创世记第一章十四至十九节的记载,日月星辰是在第四天才被创造的,因此,至少在第一天至第三天时的日子,不可能是依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方式来解释的。既然自第一日至第七日都是以“日”来描述的,而地球在第四日起方能绕太阳系统而自转公转。“日”字显然能有别种含意。再者,创世记二:4中 的“日”字,至少是指六日之久。
③若按字面直解,则似乎不可能在第六日一天之内发生如下许多重要的事情:牲畜、昆虫、野兽的被造;亚当的被造;伊甸园的被造;神和亚当的谈话;兽类的命名;亚当的休眠;夏娃的被造(创一:24;二:25)。
④创世记二:5中记述,草木及菜蔬“还没有长起来,因为耶和华神还没有降雨在地上,也没有人耕地”,而创世记一:9~13则记述旱地的出现和草木菜蔬的生长是发生在同一天——第三天。刚由海洋及江河中升起的旱地应当会有足够的水份,而不应会有缺水之处。因此,若依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方式解释神的创造,将会引起创世记前后不符的困难问题。
⑤根据六日创造论,则第七日也应当于二十四个小时。然而事实上,神在创造之工完毕后,永远歇了祂创造天地的工作了。
⑥创世记第一、二章显然是以“拟人论”的方式描述神的创造之工的。若要坚持“日”字必须指通常的一日,那么是否能合理地直解亚当和夏娃的受造过程呢?(“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二:7;“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二22。)
2、时期创造论
有些福音派解经家认为,创世记第一章所记述的“日”字是代表“时期”。六天的创造工作因此是代表六个时期,而每一个时期的久长并不一定相等,代表自数千年至数十万年或甚至数百年不等。这种论说的根据如下:
①圣经中的“日”字,有时也指时期(约八:56;赛四十九:8;参林后六:2;彼后三:12:参第8节),因此,以时期来解释日子,与圣经的意思并无冲突,而且可以解决地球年代久远的困难。
②地质学清楚显明,创世记第一章所描述的各类受造之物,并不是在同一个星期中出现的。例如树木的出现,比人的存在可能要早数十万年。时期创造论可以毫无困难地接受这项结论。
但是,时期创造论所面对的困难,并不亚于六日创造论所遭遇的。兹略举要点如下:
㈠根据这种解释,地球的受造必会先于日月星辰受造的三个时期,相差的年数可能在数十万年之上。而事实上则一般公认,太阳的存在应会先于地球;至少应当会是与地球同时存在的。
㈡每个时期若是代表数千年至数十万年,对于第三天(时期)情形的解释,就非常困难了。青草、蔬菜、果实等如何能在漫长的黑夜中生长,并继续生存呢?而且这种解释如何能与第二章第五节的说明相符合呢?
㈢第七日安息日显然不是指一个“时期”,因为,按神创造之工的行动而言,乃是永远的,而按神对以色列民所给的安息日命令而言,则是包含二十四个小时。这两种意义,都是与时期创造论的见解相左的。
㈣地球的自转及地球绕太阳的公转,都是无法以时期代日的原则来解释的。
3、灾祸间插论
一部分基要派人士认为,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两次创造。第一章第一节是论到第一次的创造;第二节上半节则是描述在亚当之先的人类在犯罪后受到神审判之结果。而第三节乃是论到神第二次的创造,或者称为“重造”。在审判和重造之间,可能经过了几十万年。这种理论特别为时代论派的人士接受。司可福对创世记一:1~2作如下的注释:
“本章中记载了神三种创造的动作:①天与地,一节;②动物生命,廿一节;③人类生命,廿六、廿七节。第一种创造动作已经无限期的过去了,它可以包括所有的地质学的时代”
“地是空虚混沌。”耶利米四:23~26;以赛亚廿四:1;四十五:18清楚的指明,地曾经过了一次剧变,这剧变乃是神刑罚的结果。地面上到处都有这次剧变痕迹。圣经中也有不少暗示,是与以前的审判和天使的堕落有关的。参以西结廿八:12~15;以赛亚十四:9~14。
这种理论创导者的目的,一方面是要解决地球年代之久远的困难,承认地质学发掘的结论,而另一方面则坚持“日”字是代表二十四小时的光阴。他们所持的理由简述如下:
(1)圣经应当尽量按字面直解,故创一:3~27的六日,应当解作为六个通常的日子。然而地质学已经证明,地球的年代或许是在数十万年之上,因此该段经文不可能是描述天地最初的受造,而是论到第二次受造,或称重造。原来的创造,已在第一节中记载完毕。
(2)“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证明罪恶的存在及审判。化石人体乃是在亚当以前之人类的遗迹,故与亚当开始的人类无关。因此化石人体的古老年代并不推翻亚当人类只有数千年历史的见解。
(3)“创造”一字只有用在第一节中;而第16,21,26节等都是用“造”字,证明不是原来的创造。
除了时代论派的信徒外,很少其他的福音派人士持守这种解释,因其困难也是很严重的。(参阅艾理斯所著“摩西五经要义”之附录。)一般的批评可归纳如下:
㈠创世记第一、二章只有记载一次的创造。若有二次创造,则作者一定不会将第一次的创造(而且,根据灾祸间插论,这是唯一的创造,第二次的创造只是重造而已)这件重大的事情,只用一句话简单的越过的。司可福所引证的经文,都是论到先知的预言,并且是与预言的先知同时代的事件(耶四:23~26论到犹大;赛廿四:1;结廿八章论到推罗;赛十四:12~13论到巴比伦)。此外,全部圣经中从未提过天地曾有两次被造的事实。
㈡灾祸间插论者必须要将第二节的“是”字解释为“成为”。然而这字的原文,在圣经中几乎都是意指“是”,而不是“成为”。按照解经原则,把一项重要的教义,建立在一个字极少次数之例外的意义上,乃是非常不可靠的。
㈢这种论说并不能使圣经和地质学吻合。相反地,地质学的发现却是支持地球上“空虚混沌”的状态,先于秩序性状态的存在。即是说,地质学的发现乃是支持一次创造论的。
㈣这种论说并没有解决“六日创造论”所面对的各项困难。而且,甚至以亚当为祖先之人类的历史,也已经远超过六千年的历史了。
㈤空虚混沌与黑暗,并不一定是指罪恶的存在,或审判的迹象。这二句话很可能是描述一个尚未能为人居住的地球,即是当神还未创造动物植物等以前的大地。
时代论派人士似乎很注意“空隙”。例如在解释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教义时——教会——他们也从但以理九:24~27的预言中找到一个“间插时期”。司可福声称,第廿六节上半节是论到基督的受难,及公元七十年时耶路撒冷的被毁,而廿七节则是论到基督第二次再来前的七年大灾难,因此在半节经文中,间插了整个的新约教会时代!
4、画景描意论
今日基督教福音派中有些神学家赞成画景论的看法。他们同意奥古斯丁对创世记第一章解释的原则,认为犹如先知对未来之事预见的观象,创世记的作者,回顾神所创造之天地万物,所显现的一幅图画。作者好似将这幅画景,安放在一个框架中,他将神创造的工作,分成八类来描述,并用象喻性的含意,以六天的日子来表明全部创造工程的完成。工程的先后,并不一定按照作者对它描述的次序,但是也并不是毫无次序的。亚当的被造,显然是发生在神造齐其他一切事物之后(人的地位及使命,并自然科学的发现,都如此证明)。第七日的安息日,不但表明神已经完成祂全部的创造,也是由此制定选民应当遵守安息日的法则,及六与一之比例的原则(出廿:8~11)。
这种论说承认,宇宙已经有一个很久远的历史。在创造开始的初期,在每一个时期中,各种受造之物的发展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大致上是按照(神所制定的)自然定律;而且根据祂美好的计划,按时候创造各种类别的生物。最后,当地球适宜于人居住及生活时,神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成亚当及他的配偶夏娃。
画景论和时期创造论至少有两个主要的不同点:第一,画景论的解释无需按照创世记第一章所列的次序,因此避免了与自然科学之发现相冲突。第二,画景论相信,在创造的过程中,神也利用自然定律,使受造之物,按它们的本性与自然的循环,得以发展并繁殖。
兹将画景论的根据简列于下:
①这种解释比较最满意地解决了创世记第一、二章的文字所引起的困难:例如日月星辰与地球被造的次序;菜蔬果实的生长;地球在无太阳时的昼夜之分;水族类的产生经过等等。
②作者显然有意将创造分布于两个相对的三日:第一日与第四日描写光与光体;第二日与第五日描写天空及水与飞鸟及水族;第三日与第六日描写陆地及植物与动物及人。(参阅马太一章的家谱分为三个十四代。)创世记第二章也并不是按受造之物受造的先后而列述的。
③这种解释得到地质学之发现的支持。在地球的年代上,矿植物及动物等的出现上,以及各种物体的发展上都没有主要的冲突。
④画景论基本上移除了其它三种解释所引起的困难。
然而我们应当记得,全部创造的浩大,是远超我们所能想像的,而神在圣经中所给我们,关于创造之工的启示,却是非常简略的,因此我们不能太自信或自满地,以为某一种解释乃是绝对准确,或是认为其他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圣经的研究及对自然的观察,或许在将来可以给我们更清楚的了解。
创世记一、二章及圣经中其他经文,对天地来源的记载,为要使我们知道,第一,天地并非是永远存在的,而是由惟一永远存在之神所创造的;第二,因此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而且是应当荣耀祂的;第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成的,应当侍奉神,并且与祂保持密切的交通;最后,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合乎祂的计划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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