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6433阅读
作者: 全球见证文字
|来源: 找到家了
作者·谢迦勒 主播·云峰弟兄
后期·邦尼
“做好人,不能让一个人得救。只有信靠神,才能让人得救。”基督教所强调的这一种救法,确实令许多人都难以理解。因此,我们常会听到有人质问说:“难道像某某这样的坏人,如果信了耶稣也能得救吗,像某某这样的好人,如果不信耶稣也要灭亡吗?”或说:“很多基督徒的行为并不好,也能得救吗?那些所谓道德楷模,只因为不信耶稣就得灭亡吗?”等等类似这样强烈突出行为与信心对立的话,如果我们回答说:确实如此!
那很多人根本就不愿意再听你下面的解释。立刻就会说,你们看看基督教的神多么不可理喻,他让「坏人上天堂,好人下地狱。」唯我独尊,强迫别人信他。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强调要靠好行为救自己,为什么唯有基督教非得弄得那么别出心裁,首先强调的是信心,而不是行为呢?这样就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那就是基督教的神只要人「信」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连行为的好坏,都可以不顾了。基督教不是不重视好行为,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有大量的经文要求神的子民必须要有好行为,而且对好行为要求的程度之全、之细、之高,都远超过世间其他那些教导人向善的道理。比如:圣经讲到孝敬父母、做人诚实、己所欲、施于人、爱人如己、言语柔和、怜恤人、知善不行便是罪等等,太多太多了。神愿意拯救罪人,并且已经为罪人付上了足够的赎价,只要任何一个罪人愿意悔改,并愿意相信接受神做自己个人的救主,就可以白白地得到这个救恩。这是神给人的恩典。至于基督徒的好行为,那是出于对神恩典的自然回应,而不是换取永生的条件。那么,很多人一定会好奇,神为什么不根据一个人行为的好坏,来决定是否拯救他呢?人只能看到外表,我们只要看到一个人的行为好,就会认为那人是个好人。可是,神不仅看外面的行为,神还要鉴察人的心肠肺腑。不错,好人是会有好行为,但是,有好行为的人,却不一定都是好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耶稣时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这个群体。在这个群体里,每个人都是大好人、大善人。
他们常常在大街上、十字路口上,向穷人施舍,并且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奉献。还常常禁食祷告,又大发热心地走遍洋海陆地去传道。还严格地遵行律法,保持圣洁生活等等。
他们是当时百姓公认的大好人,所以百姓尊重他们,爱戴他们。可是,主耶稣却痛斥他们是毒蛇的种类,宣告他们不但会下地狱,而且到了地狱里,还会受到比其他地狱之子更重的审判。因为,百姓只能看到他们的外表,被他们行善的外表欺骗了。而主耶稣看到了他们的内心,他们行善的动机并不诚实。
他们帮助穷人,不是因为他们真正的爱那些穷人,有怜悯的心,而是故意要作给别人看,好得到人们的称赞,并且进一步还可以使自己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
他们所有的好行为,既不是因为爱神,也不是因为爱百姓,其实都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使他们可以继续维持领袖地位,可以得到众人的优待。他们行善,其实只是一种刻意的表演罢了。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这节经文里描写的这种情况,照人看来,难道这还不算是爱吗?你看看,他都拿出所有的财物周济穷人了,都能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性命了,这个爱简直太大了,人间罕见啊!可是,圣经却说“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可见,外表有爱的行为,内心不见得是真的有爱,哪怕这个“爱”的行为再大,仍有可能是出于最丑陋的心态。今天,世界上有很多做善事的人,他们的动机究竟如何,只有神知道和他们自己心里有数。有的宗教,他们的教义就是强调行善积德。所以,看似他们都在努力地做善事,帮助别人。其实,他们未必是真的关心那些穷人,而是通过做善事,为了使自己早一点能攒够了“德”,好使自己早日圆满,就可以去享受了。即使是基督徒,也并不是我们信主之后的每件善事都会蒙神记念,因为我们仍然有可能是以旧人的动机、心态做事。其实,在今日的教会里,随处可见这种肉体之爱,随处可见这种故意要得人的称赞的行善。连有些“牧师”的讲道,都把奉献的真理讲成了能让自己快速致富的生财之道了。这些心态做出的善行,都是草、木、禾秸的工程。虽然看似也有好行为了,但是,却不会被神记念。不但不会被神记念,反倒还增加一条恶,那就是——假冒伪善。有一次,台湾的刘长老在北京坐出租车,司机师傅在与他聊天中,就骂贪官多,只顾自己作威作福,不管老百姓的生计艰难。牢骚发了半天之后,刘长老就问了他一句:“如果你现在不是司机,而是做官的,你不贪吗?”司机笑了,只好说:“可能多多少少也会贪一点。”这位司机还算诚实,不过,他说“只会贪一点”。是的,他是根本无法预料到如果真叫他当上了大官,会遇到怎样的试探。真到了那个时候,就怕他的贪心未必就真的会比别人少。反过来,如果某个贪官只是开出租的,那么,发牢骚的也就成他的谈资之一了。我们都读过大卫犯罪的故事。我不知道读过之后,会不会有人想:大卫的生命怎么那么差劲啊,好像还不如我们呢,因为我们都没有犯过那么大的罪。可能绝大多数基督徒,这辈子都不会犯大卫犯得这么严重的罪。我们没有犯大卫所犯的罪,并不是因为我们属灵生命比大卫强,而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当过皇帝,不知道坐在皇帝位子上的人,他的心理是怎样的。如果让我们把环境换一下,别说当皇帝了,恐怕只让我们当个小小的什么什么长,我们就有可能犯罪去了。看看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些基督徒,只是有了点权利或金钱,就已经堕落犯罪了呢?彼得曾经有过“三次不认主”的失败,而另外十个门徒就没有这么失败。那是因为那十位门徒比彼得更刚强吗?虽然那十位门徒没有不认主,是因为他们早就吓得逃得没影了,连不认主的机会都没有了。只有彼得虽说当时也害怕,但至少还远远地跟着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里。如果当时是其他门徒在大祭司的院子里,彼得逃回了家。那么,三次、四次、五次不认主,甚至吓得如筛糠的,就是其他的门徒了。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犯罪时,往往其他的人都会无情地审判他、批斗他,却很少有人会想到他为什么会犯罪?如果我们看一看他们的成长轨迹,就会发现是由多种复杂的环境因素导致了今天这个后果。这些复杂的因素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无处不在,是随机出现的,我们也不知道谁会遇到。
但是,遇到的那些人,在这些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就可能导致后面犯罪的后果。
我们这样说,并不是为犯罪者找理由开脱。犯罪的人,按照法律该怎样审判,还得怎样审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我们从进天国、得救的条件来说,神不能只救那些好一点的罪人,而是神会充分考虑造成每个人犯罪程度不同的复杂原因。我们每个人一生下来的时候,罪性都是一样的,都是百分之百老亚当的样式,谁也不比谁更好,谁也不比谁更坏。正可谓,人之初是“性相近”。只不过是后天复杂的环境因素,导致了“习相远”。于是,就有了好一些的罪人与坏一些的罪人之分,人与人就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差异。圣经说,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也就是说,造成人类灭亡的原因,是因为人人都有罪的问题。只要罪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罪长成了,就生出死来。而堕落之后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做到不犯罪了。要想得救,摆在人类面前唯一的出路,就是怎么解决我们犯罪的问题。那么,我们最容易想到的办法就是“将功补过,戴罪立功”。于是,我们天真地认为:犯罪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事情,如果我们通过再多做一些好事来立功,不就能解决罪的问题了吗?这种想法听上去是有一定道理的,也符合人们在世界上通常使用的方法。第一,“将功补过,戴罪立功”,是人在已经做错事情之后的无奈之举,虽然立功之后,可以免于处罚,但是,他前面已经犯的罪还在那里,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第二,在这个世界上,有犯罪和立功之说,犯罪与立功中间的界限就是以人们道德的平均值为基准的。但是,人要想得救进神的国,就不能以人们道德的平均基准了,因为这个平均基准的制定,是以堕落之后的人类为观察对象的。也就是说,在神看来,这个基准已经太低了。也就是说,以这个基准判断为好人的那部分人,在神那里看仍是罪人。以这个标准判断为立功的,在神那里看,也仅仅只是属于正常而已,是人本来就应该做的。我举个例子,如果一位医生杀死了他的妻子,被警察逮到了。在法庭上,他承认自己确实杀了妻子,但是,他认为不应该判他有罪。
理由是,他是著名的医生,很多别的医生无法救治的病人,到了他这儿都给治好了。他现在才杀死一个人,可是,他一生却救活了成百上千的人。
若从将功补过的立场看,他不但无罪,而且还应该有功呢。但是,法官却不能因此就不定他的罪。法官一定会对他说:“你救了成百上千的人,那是你本来就应该做的。但是,你杀了一个人,却是犯了杀人的罪。”同样的道理,周济穷人啊、施舍啊、帮助别人啊,这些在人看来都是在做善事,但是在神看来,只是做了每个人原本就该做的事。所以,人凭着好行为是不能解决人犯罪的问题的。罪一旦犯出来了,就无法靠自身的行为解决。就如同一个掉在淤泥坑里的人,无论自己的力气再大,靠他自己也不能把自己拔出来一样,必须借助外部的力量。至于「罪」,圣经告诉我们“若不流血,罪就不能得到赦免”。神没有让我们罪人死,而是让主耶稣担当我们的罪,为我们流出宝血,使一切愿意接受耶稣基督的人,都可以白白地得救。
我们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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