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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刘盐约 图片皆选自网络
最近某著名公司掌门人的“性侵门”事件可谓一波三折,引爆整个网络舆论。原本以为他被放了,甚至也回国了,这个事情差不多也该划上句号了。但是没多久就有媒体进一步披露他在美涉嫌“性侵”女大学生的更多细节,其涉嫌罪行为等级是“犯罪性行为-强暴-既遂”。
接下来,他的公司在英文网站上也承认他涉嫌“构成犯罪的性行为”。到底真相为何,大家只能耐心等待美国当地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
曾几何时,这位名人和奶茶妹妹的恋情是许多媒体追逐的热点,二人的秀恩爱更被视为模范夫妻的理想典范。但这一次涉嫌性侵事件曝光,他的公众形象遭到巨大打击,并且也牵累到其公司。人们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经常秀恩爱的好男人好老公竟然也涉嫌性侵?
窥视性侵的背后,是人对爱和性的错位,以为可以把爱和性分开,可以在没有爱的关系里享受性,说白了,就是在婚姻之外以各种方式(比如出轨、性侵等)享受性的“欢悦”。
这是很多现代人特别是所谓的成功人士最容易落入的网罗。
在这里,我不禁想起圣经记载的一起性侵事件,那就是暗嫩性侵他玛,这是大卫王室里的一桩丑闻,整个过程及其结果被完整地记录在圣经里。撒母耳记下13章叙述这个故事,一开始是这样引入的:“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暗嫩爱她。”(撒下13:1)
暗嫩是大卫的儿子,他玛是大卫的女儿,押沙龙的胞妹,两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圣经除了介绍二人的血缘关系外,还特别提到暗嫩“爱”他玛。
创世记24:67那里提到以撒“爱”利百加在希伯来文里是同一个词。
暗嫩“爱”他玛“爱”到怎样的地步了?圣经这样描绘道:“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撒下13:2上)用今天的话说,暗嫩患了一种相思病,症状特别严重。
但是,我们要问的是,暗嫩“爱”他玛到底“爱”的是什么呢?真的有爱情吗?
经文接下来向我们透露了玄机:“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撒下13:2下)我们不禁要问,难行什么事呢?现代中文译本是这样翻译的:“暗嫩相思成疾;因为他玛是处女,他想不可能有机会亲近她。”
看得出来,暗嫩“爱”他玛,不是出于两情相悦之爱情的驱动,而是出于暗嫩心里无法抑制的情欲。暗嫩“爱”他玛,看中的是他玛的美貌,并有企图占有他玛的非分之想。结果在其堂兄约拿达的筹划下,暗嫩用诡计获得了一次接近他玛的机会,并乘机放肆起来,糟蹋了自己的妹妹。“但暗嫩不肯听她的话,因比她力大,就玷辱她,与她同寝。”(撒下13:14)
“与她同寝”,这是圣经的说法,比较含蓄,说白了,这是一起典型的性侵事件,暗嫩违背妹妹的意愿,不顾妹妹的呼喊和尊严,强行性侵了他玛。如果参照美国相关法律的标准,暗嫩的行为属于最严重的性侵犯罪,其性质就是“犯罪性行为-强暴-既遂”。
但更令我们震惊的是,当暗嫩的性侵结束后,圣经这样叙述了暗嫩的心里状态之变化:“随后,暗嫩极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爱她的心更甚。对她说:‘你起来去吧!’”(撒下13:15)
暗嫩粗暴侵犯了自己的妹妹,竟然像没事似的,而且立马换了另一张面孔,一张无比冷酷的面孔,要把受到伤害的他玛赶出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圣经捕捉到暗嫩的心理变化:“随后,暗嫩极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爱她的心更甚。”
其实很简单,暗嫩性侵了他玛,心里躁动不安的情欲得到了一时满足。既然满足了,他玛与他何干?把她轰出去吧!这就是暗嫩心里的肮脏、丑陋!原来他“爱”他玛,不过是出于肉体的需要;他玛在他心目里不是真正爱慕的对象,而是发泄个人性欲的管道。这种扭曲的欲望一旦得到了满足,就把他玛踢之门外。
在暗嫩那里,性和爱严重错乱,两者可以分开,并且为了满足情欲不惜使用诡计和胁迫,这也暴露出强势男权对女性尊严的藐视和践踏。就算有“爱”,也不过是虚情假意,充满了情欲的毒药,怎能和雅歌里的爱情相比拟(参歌5:6-7)?
我们不要以为暗嫩的故事和我们无关,暗嫩的观念和举动不正是今天这个社会的写照?性侵之发生,是爱和性的错乱,是男权对女性尊严的侵犯和践踏。圣经就此提出了矫正,并提出了真正的夫妻之道:
“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7:3-4)
作为一个男人(或女人),必须尊重婚姻里的配偶,并全心全意地爱她(他),忠于她(他),在这种婚姻关系里才有爱和性的完美结合,也才能享受到神所赐的两性之情。
今日吗哪
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
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
丨雅3:10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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