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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认为,像耶稣复活这样的事,在两千年前科学不发达时,人们比较容易相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没有什么人会真正相信了。事实并非如此。两千年前,保罗第一次到希腊的雅典布道,宣扬主的复活,立刻受到人们的讥笑。
其实,何止是雅典人、犹太人呢。正如前面讲到的,连耶稣的门徒一开始也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今天,不仅成千上万的基督徒相信耶稣的复活,其中包括各个领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严谨的史学家、法学家也完全接受耶稣复活的史事。
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中,史托德(John R. W.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中列举了很多例子,现我仅引用几例。亚诺(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罗马史。
他在一本著作中写道:“有关我们的主耶稣,其生、其死及其复活之事,我们所见之证据是十分可靠的,我们用平日决定好坏的标准,来评论这些证据的好坏。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人都将这些证据仔细研究过,他们从事审查时态度慎重,如同法官面临重大的审判案件一样。
我个人也曾如此做过,不为说服别人,而是为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时期的历史时所用的考证法,来考查、衡量耶稣的门徒及后人所写的记录。我相信在人类历史当中,没有一件史迹的每一个细节,曾像神所赐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稣死后由死里复活一样地、被一个公正的学者所彻底研究过”1。
达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在一次私人宴会中,当客人谈论到一本论及耶稣复活之事的著作时,他一本法官之态度,庄重地发言道:“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说,要能相信耶稣的教训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们也当先有所怀疑。
我们应对一些问题的关键重加思考,如耶稣是否就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这必须决定于他有没有复活一事上。对耶稣复活一事,我们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证据来印证我们的信心。这些证据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是间接的证据。我们把这些证据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观察之后,都很肯定地下一判断说,耶稣的复活故事实在是真的”2。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尼克里(Armand Nicholi)曾在一九六八年著文介绍安德生博士(J. N. D. Anderson),说安氏是“国际有名的大学者,尤以善用历史证据闻名”,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长,也是当今国际法理学权威。
安氏说过:“这些证据乃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根基,能被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中一切有关耶稣其人、其训的可靠性;不但可用来证明耶稣的死这件事实及其意义,也能证明历史上的那座坟确实是空的,使徒们确实见过耶稣复活。这种证据在为我们行走信心旅途时,打下最稳固的一座根基” 3。
著名的生理学家艾伟博士(Dr. A. C. Ivy)曾任依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化学系主任、美国生理学协会会长。他的证词是:“我相信耶稣肉身复活一事,也许你们认为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为耻,要让世界知道我信这事,且能用理智为自己的信仰辩护……。一百多年前许多与耶稣复活一样难解的事实,如今在我的图书馆内都有科学资料可以证明,但对耶稣的复活,我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求证。
然而,根据现今已有的生物学知识和历史证据来看,一个真正相信科学哲理的人,他可以怀疑耶稣肉身复活这件事,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若需要否认,他们则首先要能证明这件事未曾发生过。我只能说现代的生物学还不能使一个已埋过三天的尸体,重新复活起来。按照我个人研究科学的态度来衡量,若根据现今生物学的知识来否认耶稣复活一事,实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一种表现” 4。
弗来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选为英国最杰出的科学家、法拉第奖章获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与科学-论耶稣之复活》(Miracles and Science ---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书中肯定地指出,福音书中所记的神迹,没有一处是科学家无法接受的。
他向知识分子们挑战,要求他们诚实审查:“……经过诚心的追寻之后,他们必能发现基督教并非建立在虚构的小说或幻觉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说:‘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建立在有历史根据、有实可考的事件上,不论这些事看来多么神奇,它们实在都是在世界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最伟大的几件事迹”5。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 L. Macassey)牧师的信中说:“ 我以律师的眼光对第一个复活节早上发生的事作过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证据,十分完备。我过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时,我们能根据一些比耶稣复活的证据微弱许多的证据来定案。只要看证据,我们就能定案,一个诚实的见证人是不用精心雕饰或费心装饰其供词的。
福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就是这类的证据。作为一个律师,我自然毫无保留地相信,它们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对见到的事实所作的见证”6。
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后接续成为同校的荣誉教授。诺特(H. W. Knott)在美国《名人字典》(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 Vol. vii, New York, 1937年出版)第七卷中称:“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两位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才能成为美国法律系中的佼佼者。”
葛氏从使徒们的言行及当时所面临的险恶环境来论证耶稣复活的真实性,精辟入里。“使徒们所传扬的最伟大的真理,就是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唯有人在认罪、悔改,相信他后,人类才有获得救恩的希望。他们会在四处异口同声地传扬此一教义,实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当时身受逼迫,且面临人心所能面临的最大恐惧。
他们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众法庭以罪犯嫌疑处死,他们的宗教被世人认为是来推翻世界的,世间每个国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门徒传扬福音。全世界的领袖均起来攻击他们,世界不肯容纳他们。即使他们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来传扬福音,他们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视、受欺压、遭毁谤;人们迫害他们,鞭打他们,将他们下在监里,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惨死。
但他们依然热心传扬此一信仰,面对苦难,他们却不惊慌,反倒喜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去时,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来,以最大的毅力与决心继续完成未完之责。在世界的战争史中,我们找不出有这种以英勇、忍耐与不死之决心编成的军队。他们经常有外来的动力向他们挑战,使他们必须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并需证实自己所信的真理与事实。
如果耶稣不曾由死里复活,他们不可能会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们不能肯定这些事件,他们不会持久拥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人有办法在这件事上如此欺骗他们,世间必然也有其他的动力能使他们回转发现自己的错误。
若他们所信的是错误的,却不肯返回,那么他们终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担下的最大不幸,他们的内心也要承受极大的苦闷与罪恶感。他们对未来的和平将无法再存希望,没有良心平安的见证,没有荣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没有喜乐,来世也无福乐。……但使徒的行为证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
若使徒们必须隐瞒以上的种种行为,这显然与他们的本性有所不合,因为他们从生活上显出与常人无异,与我们一样,他们也被同样的动机所左右,会因同样的希望而生出活力来,会为同样的喜乐所感,也会为同样的愁苦所困;会因惧怕而心情紊乱,也会被类似的感情所困扰;他们更与我们一样为试探、疾病所困。但他们的作为却表现出他们对人类具有深刻的了解,如果他们的见证不实,世界再没有理由要促使他们作这些虚伪的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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