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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九十五条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为什么帖次勒的行为会引起路德对赎罪券的攻击。因为现在路德灵魂里充满了喜乐、平安与盼望,他开始用新的眼光来看他周围的人、事和教会。他开始看到教会的许多错误,他越来越明显地、大胆地说出他心中的不满。
赎罪券交易早已产生许多丑行。现在帖次勒竟然在威登堡城门口,以无耻方式,叫卖赎罪券,而路德亲眼看见人们在受骗。
他立刻走回黑色修道院的小室中,拿起笔来,写下他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看法。公元1517年十月卅一日,约当正午时分,他将九十五条钉在威登堡教堂的门,使所有人知道他对赎罪券的看法。
路德此举并不代表改教运动,这只是带进改教运动一连串活动中的第一个行动而已。
7.路德是博学之士
有人说,当时的路德不过是个简单纯仆、藉藉无名的修道士。其实错了,他虽然只有三十四岁,但已经有丰富的经历,他的成就早已超过同时代的年轻人,他住过马得堡、埃森纳、耳弗特,他去过科伦、来比锡,也曾越过阿尔卑斯山,到过罗马。他见过许多人物,也在罗马亲见教皇犹流二世。他也阅读及研究过许多伟人的著作,
他除了担任自己修道院的副院长外,也担任其它十一间修道院的区助理。他必须任命或解雇副院长。他必须教训、辅导、安慰受试的修道士;责备、管教行为不检的修道士。他必须管理建筑的修缮;也要负责帐目的核查;还需要照顾修道院的法律事宜。
他是文学硕士、神学博士,又是历代最伟大的讲道者之一。这时,他已经教书九年,在教学方面获得崇高声望。他是德国最先根据圣经新旧约原文授课的神学教授之一,也是德国最早用德文而不用拉丁文教学的教授之一。
路德被选侯智者腓勒德力(the elector Frederick the Wise)所爱护,路德也与当时名人保持联络。
谁说他是一个简单纯朴、藉藉无名的修道士?
8.路德是天主教好信徒
我们必须记住,当路德公布九十五条时,他仍是罗马教会中一位标准的信徒。
他在天主教中受洗、长大、坚信;他参加聚会、弥撒;经常地告解、购买赎罪券、朝圣、崇拜遗物;他向马利亚及圣徒祷告,深信他们会为他代祷,并且深信他们会行神迹。
路德是罗马天主教会中:一个修道士、一个被封立的神甫、一个讲道者、也是一个教授。
9.张贴条文本为常事
以当日习俗而言,路德把九十五条钉在威登堡教堂的门上,并非不寻常之举。威登堡教堂的大门,就像大学的布告栏一样,因此,张贴条文在上面,本是一件常事。路德这样做,是为要引起一些神学博士们的注意,说不定他们愿意公开为赎罪券辩论,这样,他可以达到澄清真理的目的。
10.九十五条广被传阅
当路德公布九十五条时,他根本没有意思说:「我要开始宗教改革!」没有一个人比路德本人更惊讶于此举所带出来的后果。当时,没有人出来接受路德的挑战,直到两年后,才出现对手。
到底当时发生了什么事?这却是一段有趣的故事:威登堡城属于撒克森郡,当时的选侯是智者腓勒德力,他是一个非常敬虔的天主教徒。他从世界各地收集了不下五千件遗物。为了放置这些遗物,腓勒德力盖了这座威登堡教堂。
路德将九十五条钉在威登堡教堂门上的那一天,正是万圣节,按照惯例,要将教堂里的神圣遗物展列出来,给来自远近各地的人观赏,并从其中获得恩助。这些来宾很自然地看到教堂大门上张贴的大纸。他们驻足而读,回家后,报告给邻里四坊的人;这些人又传给别人,于是这件新闻像野火般地传开了。
当时印刷术刚发明不久,这九十五条以拉丁文写成的条文,立刻被译成各种语言,付印,传送,以令人无法置信的速度,传到西欧各国。不到两个礼拜,全德国都知道了路德的九十五条。四个礼拜后,全西欧的人都读到了。这九十五条即时而巨大的影响是:几乎停止了赎罪券的出售。
买音慈大主教对这件事非常不悦,因为他可以从帖次勒所赚的钱中,分到一部份。他立刻送了一份九十五条的抄本去罗马,给教皇利奥十世(Leo X)。教皇起先并不看为严重,只是叫威登堡修道院院长劝路德安静下来。
帖次勒和他的一些朋友们,另外印了一套为赎罪券辩护的论着。曼受利尼(Mazzolini)是一位道明会修士兼异教裁判所裁判员,他在罗马写了一本书,大大批判马丁路德的结论。神学教授厄克(Eck)也着了一本小册,回驳路德。路德立刻出版另一本小册,再反驳他。路德的朋友们并不支持他这一点,因他们认为他对别人的批评,态度太过份;这件事令路德相当不舒服。
公元1518年四月,所有奥古斯丁派修道院,在海得堡(Heidelberg)召开年会。在会中,路德发现反对的势力比他预期的要强得多。无论如何,讨论还是在坦诚和友善的气氛中进行,把路德带到较乐观的境界。
在回威登堡的路上,路德向所有反对者,写了一本书,书名是「剖析」(Resolutions),该书一开头是以教皇为受书人。在书中,路德很谨慎地,把他的九十五条,逐条解释分析。
11.九十五条的真正意义
路德的九十五条并未攻击赎罪券本身,他所攻击的是销售赎罪券时所带出的弊端与恶习。对这些弊端,威克里夫和胡司早已提出抗议,然而路德的抗议所带出的冲击,远超过前人所作的路德靠着圣灵的引导,提出对赎罪券的质问,他的手指,大胆地指向罗马天主教最敏感的焦点上。
教会和它的首脑人物教皇,因赎罪券的售卖,可以获致大笔进项。尤有甚之的是:这时期,整个教会系统已经腐化到一个地步,把圣礼和圣职人员抬举到最重要的地位上。罗马天主教规定,只有神甫可以主持圣礼;若没有告解礼、宣赦及赎罪券,就没有救恩。一个人的得救与否,全操神甫手中。因此,教会对信徒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控制力量。
这就是为什么当路德提出对赎罪券的质疑时,他着实震憾了教会。九十五条所表达的意义,有将信徒自神甫手中释放出来的意向。这一下,教会不但只是略受震撼而已;事实上,路德所摇动的,正是当日教会的根基。
12.改教运动的基本观念
在叙述改教运动时期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前,让我们先认清改教领袖们所强调的基本内容:
(1)改教领袖们主张回到使徒教会形态。他们深信使徒教会才是教会当有的形式与属灵光景。初期教父们如耶柔米、居普良、俄利根、亚他那修的著作,重新出版,给改教者们很大帮助;奥古斯丁的著作,尤受偏爱。从这些圣徒的著作中,他们认识了早期教会的单纯,和他们当日充满繁复仪式的教会,截然不同。因此,改教领袖们致力于减少教会的仪式、习俗及传统,而强调传扬「真道]及「因信得救」的福音。
(2)他们也强调「信徒皆祭司」的看法。意思是:每个人可以直接与神交通。人得救不是藉着教会,只因信基督便可成为教会的一份子,罗马天主教以祭司称呼圣职人员,表明他们像祭司一样站在神和人中间,代替人说话。改教者则着重每个信徒都是祭司,每个人都可以与神面对面交通,不需经过教会所扮演的「中保」的角色。
(3)改教领袖们认为教会是信徒的集合,而不是「圣品人员的阶级组织」。这种观念早于一百年前胡司时代就已提出。他们把教会看成一个「有机体」(Organism),信徒们在这个活的身体中彼此相属;他们绝不认为教会是由圣品人员组成的「机构」(Organization)。在行政的功用上,改教者也承认教会「组织」是必要的,只是在救恩的获得上,却不需要经过这个组织。
(4)改教领袖们强调圣经是信仰与生活的最高权威。早在改教运动以前,已经有许多教会领袖主张将圣经分给一般信徒。威克里夫将大部份「武加大」译成英文;丁道尔(Tynda1e)也翻译了圣经。但罗马天主教严禁非官方的翻译,以致丁道尔付出生命的代价,被火焚而死。
路德翻译了全本圣经;慈运理(Zwingli)将伊拉斯姆的希腊文圣经中的保罗书信手抄下来;赖非甫尔(Lefevre)将新约译成法文,加尔文(Ca1vin)也翻译了圣经。每一项改教原则是否被接受,全看这原则能不能从圣经中找到支持和印证。因此,圣经成为当日的试金石;圣经的研究和精读,也成为一切宗教教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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