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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考察诫命时,也许有人会说:每条诫命都谈及“不可”,上帝的儿女所受到的就是斥责。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律法已经藉着其应许为上帝的子女解除了各种各样的“不可”。孩子不偷父亲的东西,即使他偷了,父亲也会以慈爱的方式劝诫他:“你是在伤我的心。”这与以下的说法是大有不同的:你不可,严禁你。
你是否曾经受到过主温柔的劝诫,说“为什么你不遵守我的律法”呢?那时你所感受到的是羞愧,因为你并不是一直都不遵守上帝的律法,而是因为一时软弱而陷在罪中。你是否一直用这样的方式来看待上帝的律法?如果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来看待上帝的律法,我们就不会感到有任何惧怕。
弟兄姊妹,许多人害怕主,他们努力完全遵守律法,因为他们害怕受到惩罚。“上帝是圣洁的,上帝是公义的,”他们说,“因此我们不可按照自己的喜好生活。”但这并不是主做工的方式。主并没有拿着一条鞭子站在我们之上。绝不是这样,他说:“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律法就是这样开始的。律法本来是为以色列而设的,但也是为那些藉着真信心而与基督联合的人而设的。
“我是耶和华”,他说,“我把你从为奴之家领出来。”我把你从监牢里释放出来。我救拔你脱离役使奴隶的人。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这段经文是律法本身的序言。这一应许是在律法之前。主并没有任凭以色列人靠自己去行。绝没有这样,他说:“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
你知道当初以色列人最大的错误是什么?就是他们忘记了这一点。他们把上帝的圣言放在一边,自己各行其是。他们试图靠自己遵行上帝的律法,却把主所说的话抛在脑后。如果你确实已经蒙恩,你就绝不会忘记,你已经脱离了为奴之家。你一旦看不到这一点,一旦你觉得这事难以令人置信,你就会掉进为奴之家。那时,你就重新回到靠自己的行为得救的老路上去。但是: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就属灵的意义而言,我已经救拔你们脱离了为奴之家。
当初的加拉太人就这样回到了属血气的行为之中。有些人告诉我们说,除非他们按照律法受割礼,否则他们就没有作为上帝子民的凭据。这使得加拉太人陷入犹豫彷徨的状态之中。他们开始疑心重重,变得沉闷起来。他们丧失了自己的平安,再次落在捆绑之中。这时使徒保罗来了,对他们说:“你们在做什么呢?我向你们传基督白传了吗?你们当初从这些捆绑,从这种奴役中得释放的?你们得释放难道是靠着一系列可以这样做,不可那样做的规条呢,还是因为听见:‘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呢?你们的捆绑不是在那时破除的吗?”保罗说:“你们被迷惑了。”这些话语打动了他们的心,他们想起了当初保罗的教导。
但是,也有很多反对的人,他们说,若是这样,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了。假如我得自由是唯独藉着信心,唯独藉着福音的应许,那么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这样说的人是非常危险的。他们就像当初加拉太教会中那些传道人一样。虽然他们没有意识到,却把重担放在了人身上。然而,难道就没有任何重担了吗?没有!他们从各样的重担中被拯救出来。但是,他们领受了一个渴慕之心,就是出于爱心而遵守上帝的律法。
摘自《基督徒当如何看待上帝的律法》
翻译:雷 默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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