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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相对的试探就是完全看重神的主权。有些基督徒的心总是想到神的主权。这一项真理对于他们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或者这是突然临到他们的心而并有非常启示的能力。他们说这在他们的思想上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这激变带给他们一个完整的个人宇宙观的新中心。他们从前看人为宇宙的中心,神却在周边。从前他们以为神是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中的所有事件的观望者,而不是主宰。他们从前以为掌管世界的是人,而不是神,他们认为人类的幸福是创造中最重要的事,神不过就是为了他们的幸福而存在的。 但如今他们明白了,这以人为中心的看法是犯罪的,是不合圣经的。他们从这一观点看来,圣经整个的目的,就是要推翻这种看法。即如申命记,以赛亚书,约翰福音,以及罗马书,差不多每一章内都是非难这种思想的;因此他们认为,神今后必须是他们思想与关切的中心,正如他在自己的世界中为现实的中心一样。现在他们感觉到那著名的要理问答的头一条回答得有力:“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并以神为乐,直到永远。”现在他们看见,得到神所应许的快乐和幸福,并非以其本身为目的而寻求,乃是寻求神的荣耀,遵行神的旨意,在日常生活的高低不平、紧张忙碌中,证明神的能力,忘掉自己。他们看见不论今世或来生,今后要吸引他们的,乃是神的荣美。他们看见生存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尽心尽力、一生敬拜神,高举神。所以在一切的情形中,他们所关心的就是:“怎能使神得更大的荣耀。在一切的环境中,为了使神显大我应当做什么?”
当他们问这问题的时候,
他们看出,虽然神使用人作为达成祂目的的方法,但究竟并不是靠人;一切都是靠那兴起人行祂旨意的神。他们也看出,在神的仆人们尚未出场之前,神已在支配一切,而且他还要继续支配着,并藉着他们所做的事──不但是藉着他们个人的成功,也藉着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来完成祂的旨意。所以他们看出,绝对不需要去犯乌撒那样自作主张的错误──用神所禁止的方法去做神的工,只恐这样会一事无成(乌撒犯了民数记4:15处的禁令,参撒下6:6起)。
他们看见,神既是永远在支配着一切,所以他们永远不必惧怕,以为若限制自己的活动,完全去履行神所指定的事奉的方法,会使神受到任何亏损。他们看出如果有任何其他想法,就等于否认或拒绝神的智慧或主权,或两条都拒绝了。他们也看出基督徒绝对不可以认为神若没有他们是不行的,或在行动上表现神非常需要他们不可。差遣人并喜欢与人同工的神,就是没有人,也能作成那工的。他必须准备在神为他所安排的工作上竭尽心力和物力;但决不可以认为如果神把他放在一边而去使用别人,教会就要承受不能补偿的损失。无论何时,他不可对自己说:“没有了我和我所作的工作,神就达不到祂的目的”──因为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去这样妄想。没有你和我,神就要受损失,永远没有这样的事!那些开始认识神主权的人,既明白这一切,就在他们为神所作的一切事工上隐藏自己。他们使自己降卑,并在他们的行动上承认为主作工的效果都完全在乎神,并不在乎他们自己,就作了一个世界的见证,证明他们相信神是一位伟大而有主权的神。
说到此处为止,他们都是对的。
可是他们受了以上所论的一种反面的试探。在他们藉着承认神在恩典中有主权,并否认他们自己的工作对神是不可缺少的,他们没有看见教会有传福音的责任。他们的试探就这样去推论说:“世界是一个犯罪的世界,这一点我们同意,但是我做的愈少,神最后干涉而将此情形恢复时,祂所得的荣耀就愈大了。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让神自己去发动。”所以他们怀疑一切在传福音上的活动,无论是团体的或是个人的,在本质上来说,都是高举人的。他们恐怕跑在神的前头,所以他们觉得最要紧的,就是要避免犯了这种错误。
关于这种想法,早在二百年前就有一个标准的例证。克理维廉(William Carey)在牧师互助会主席所召开的会议上讨论创立一个宣教师差会。其中有一位老牧师说:“青年人,请坐下,神若喜欢外邦人悔改得救,他就能这样作,根本用不着你我的帮助!”他认为首先发动出去为基督寻找各地的亡羊这个思想是不对的,当然也是僭妄放肆的。
在你要定这老人的罪以前,希望你仔细思考一下。他并不是毫无思想的。最低限度, 他把握住“救人的乃是神”这一项真理,而且祂救人是按着祂自己的美旨,在这事上祂不能从人领受命令。他也知道我们总不可以认为没有我们的帮助,神就会束手无策。换言之,他已晓得认真注重神的主权了。但是他的错误就是没有认真去注重教会传福音的责任。他忘记了神救人的方法,就是差遣祂的仆人出去传福音,而且为了这个目的,教会受到了要往普天下传福音的使命。
这些事是我们不能忘记的。基督命令的意思,就是我们都应当将我们的才干、能力奉献给神,为主作工,尽力设法使福音传给世上所有的人。所以对传福音漠不关心,坐待成败,总是亏欠的。如果我们用这个方法去减轻传福音的紧急性、迫切性、优先性和强迫性(因为不传福音就是有祸了)──来传扬神的主权,这教义就是被误用了。没有明示的真理是可以用来掩饰罪孽的。神没有把祂主权的现实教训给我们去作为忽视祂命令的理由。
在主所讲按才干分银子的比喻中(太25:14-20),那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就是把主人所交托给他们的财物,按正当用法来得更多的利息。把自己才干埋藏起来的仆人,除了把主人的财物埋藏以外,一事无成,无疑他自己以为他是最良善、最忠心的,但他的主人说他是又恶又懒,毫无用处的。因为主所给我们用的,我们必要使用;仅仅收藏起来是不够的。我们可把这个比喻用在传福音的受托上。主已将救恩的真理告诉我们,不是仅仅叫我们保守主的真理(当然我们一定要保守这真理),但最要紧的是要传扬这真理。灯不可藏在斗底下,灯的用处是照亮、是发光;看这灯是否发光,乃是我们的本份。主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16)。所以凡不尽力传福音的,就不是耶稣基督良善和忠心的仆人。
这里有两个相反的陷阱:进退两难的错误。都是因为只看一半的结果,那意思就是部份的眼瞎(半眼瞎);双方都未能正视圣经中人的责任与神的主权的二律背反性。二者都在警告我们,不可使这两项真理互相敌对,也不可令其中之一模糊或蒙蔽我们的心思。二者也在警告我们,不可各走极端。如果我们这样作,我们末后的情况就不如从前了。
那么我们要怎么办呢?就是要从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的处境中,找到一条出路吗? 换言之,是想避免二者的极端吗?怎么办呢?我们的本份就是尽力相信这两项教义,要时常把这两项真理摆在我们面前,以作为我们生活上的指引和管束。
我们要根据这个准则同往前行;我们必须完全地、认真地来接受这两项教义,正如圣经上所说的,并在积极的圣经的关系中,来看这两项教义。我们不可使二者互相对抗,因为圣经没有如此作。我们也不可根据其中之一来限制、修改、或冲淡另一方。因为这都不是圣经的做法。圣经就是相辅并行地,又以最有力的、最不妥协的字眼来阐述这两项真理;所以在我们的思想中,应当采取这样的立场。
从前有人问司布真是否想把这两项真理彼此和解起来。司氏回答说:“我不想这样做;我从来不给两个朋友和好。”朋友?是的,朋友,我们必须把握住这一点。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在圣经中并非仇敌,或如水火。它们并不是不和睦的邻舍;两者并非处于永无止息的冷战状态中。它们是朋友,二者互相合作。笔者盼望关于传福音这问题的论述,能使读者得到清楚的认识。
本章完
摘自网络《传福音与神的主权》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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