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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始祖亚当夏娃吃禁果前,怎么会不知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呢?
根据创世记第二章二十五节的记载,亚当和夏娃在未吃禁果前,是知道自己赤身露体的,只是他们并不感到羞耻而已。经文说:「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到了第三章七节,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引诱,伸手摘了禁果来吃,经文说:「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这里所说「才知道」,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意思是「现在才看见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
我们这样推断,是因为相信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是全身发光的,及至他们犯了罪,他们身上可以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露出他们的羞耻来。圣经指出,神就是光。圣经又形容摩西在山上与神「面对面谈话」四十天,结果摩西的面皮也就发出光来。
圣经又指出、将来我们信主得救的人,复活升天之时,我们也「发光如星」,正如但以理书的预言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12:2-3)
这样、我们可以推想,将来得救的人会发光,照理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也必定会发光,不然他们是无法与神常常来往谈话。
但是当他们吃了禁果,犯了罪之后,他们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正如罗马书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 3:23),「亏缺」二字英文是come short of,应该译作「失落」,意思是人犯了罪,就失落了神所赐的荣光。
整理人:恩典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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