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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神存在的证据如此充分,为什么许多人仍不相信神的存在呢?或者说,如果神这样真切、与人类的关系这样密不可分,为什么很多人感觉不到神的存在呢?这是一个很切合实际的问题,可以从两、三个方面思考。
首先,是理性障碍的存在。我在本章开头已提到,在无神论背景下成长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常把有神论看著是迷信、愚昧的代名词,不屑一顾。这种根深蒂固的观点其实是似是而非的。迷信是盲目的相信。
基督教的一神论信仰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真实信仰,与迷信风马牛不相及。有人曾比喻说,小时候我们看木偶戏,以为那些神灵活现的木偶是真的、活的;长大以后知道那些只不过是木制玩艺而已,这是我们认识能力提高的表现。然而,如果在否定木偶的生命性的同时把在幕后操纵的艺术家们的存在也一齐否定,那就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十分相似。否定人类对各种自然现象的盲目崇拜是人类生产力发展、认识能力提高的结果;但在否定这种迷信的同时,把创造这些自然现象的神,也不加分析地加以否定,就有失依据而走向极端了。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引导人们从对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的崇拜转向对自然界的创造者-神的敬拜。许多科学家和诺贝尔奖得主正是在认识宇宙的过程中逐步认识了神,完成了从无神论者到有神论者的飞跃。因此,认为有神论是人类认识低级阶段的产物、无神论是人类走向文明后的必然归宿的观点并非历史的真实。
我过去也常以无神论者自诩,对有神论采取不接触、不探讨、不相信的态度。后来才渐渐明白,所谓无神论者,必须是那些对无神论和有神论作过深入、系统的研究、比较,最后相信无神论的人。而我的无神论观点是以结论的形式从老师那里、书本上承受过来的,对有神论没作过任何研究。
按此标准,我过去够不上一个无神论者,只是一个以为没有神的人罢了。我想,不少人的情况与我过去相似。我们应该越过先入为主的认识观点,存一个开放的心理,对有神论作一番了解,研究比较,再决定取舍不迟。如果持我过去那种“三不”态度,神存在的证据无论如何真确、充分,我们也无从了解而信之。
其次,是理性至上、科学万能的观点的束缚。“神在哪里?如果你能证明给我看看,我就信!”这是我以前与传道者辩论常持的“王牌”论点。现在我传福音时不想也受到同样的挑战。我们很多人认为科学是万能的,只有被科学证实的事物才真实可信;理性是最可靠的,只有理性判为合理的事才可以接受;神的存在既不能用科学方法加以证明,又不合理性,因而难以相信。我过去以为这种逻辑、观点是无庸置疑、天经地义的。现在才知道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是受了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影响。
人文主义竭力抬高人及其理性的地位,把人看作是宇宙的中心,一切要由理性审视以决定去留。科学主义则过于夸大科学的作用,把科学方法当作检验客观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些是不符合实际的。科学不是万能的,其方法和自身都有局限性,对灵性世界更是鞭长莫及。神超越时空、超越万有,是科学无法企及的。所以科学既不能证明神,也无法否定神。
神创造了宇宙,科学则是去研究、认识神创造的宇宙。在这个层次上,神的创造与科学是和谐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神则远在自然界之上之外。基督教信仰不排斥科学,是涵盖科学、超越科学的。
至于人的理性,也不是那么靠得住的。有人说过:“如果我们真要用理性来思维的话,一件确定无疑的事就是,人的理性十分有限。”一个人如果有幸活到一百岁,掐头去尾,真正精力旺盛、思维敏锐的时间只有五、六十年;如果再去掉睡觉、娱乐的时间,一个人真正能用于学习、工作的时间不过二、三十年。
在这样短暂的年日里,一个人能到多少地方、经历多少事物、能涉及多少领域、能钻研多深呢?与浩瀚的宇宙相比,与今日爆炸的知识相比,一个人的认识算得了什么呢?再者,人犯罪后,其理性也受到玷污。有人说,“人是合理性动物。”这是说,人明知作了一件错事,仍要用理性编出一套理由为之辩解。
按科学主义的实证观点,只有人的五官或藉仪器能感觉的东西才可信。但是,人的感官是很有限的。人眼可见的,只是可见光这一部分,波长太长、太短都看不见;即使在可见光范围内,太大、太小、太远、太近的东西,肉眼仍看不见。我们的耳朵也如是,频率太高、太低的声波都听不见。何况人的感官自中年后就日渐衰退了呢。我们使用的仪器,与浩瀚的宇宙相比较,也是极有限的。
以如此短促的人生,这样有限的感觉、思维和创造能力,如果我们硬要充当宇宙万物乃至神的仲裁人,硬说在我们的感觉以外没有客观实体的存在,就显得不够明智和过于武断了。人们常问:“科学能证明神的存在吗?”我的回答是:“科学不能证明神,因为科学太有限。”但我总可以列举许多神存在的证据。
我也可以反问:“科学能证明没有神吗?”人们恐怕很难有肯定的回答,最多不过说:“因为我五官感觉不到神。 ”可是这充其量是“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唯心主义命题,连唯物主义都算不上啊!关于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与基督教信仰〉中还要专门讨论。
最后,我们要有谦卑的态度。《圣经》多次严厉批评人的骄傲。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列举了几种福份,名列首榜的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11)。因为骄傲的人充满世俗的智慧,不能明白属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于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有人说,骄傲的人的眼是长在额头上的。这种人总爱居高临下地俯视一切,因而永远找不到神。因为神远远高于我们,只有谦卑地仰望才能看见。要做好一件事,工具一定要用对。看东西要用眼,听声音要用耳。要找到神,也必须有正确的途径。“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4)。
正像收看电视,无线电广播必须调准频道一样,我们只有真诚地承认自己的不足,真诚地求神启示我们,真诚地用自己的心灵与神的灵共振,才能与神相交、契合。
恐怕没有人愿意骄傲;可我们常常已陷入骄傲而不察觉。过去,我虽从未读过《圣经》,连《圣经》的目录都未看过一遍,却断言《圣经》不可信。这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而是自恃有知识、理智,自以为真理在握的骄傲态度。我们认为没有神,但周围有许多同样聪明、有才能、智慧的人却相信神。
如果我们不去了解就断言对方错了,那我们就可能失去认识真理的机会。相反,如果我们能认真地反省,去掉骄傲,谦卑下来,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神,找到永生之道。“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诗卅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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