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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第二十三期 得救的确据
Q:信徒有背道的可能,我们必须“坚守到底”才能得救,会不会使我们没有得救的确据?
A:有些极端的信徒,容易陷入行为主义的危机:1. 没有得救的确据:他们过分惧怕救恩会随时失落,其实是低估了神的大能。其实,在正常情况下,信徒是不会轻易失落救恩的。2. 以行为作为换取救恩的条件:“坚守派”太注重行为的重要性,容易本末倒置,企图以行为换取救恩。
其实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后应有的生命表现。人有失落信心的可能,但信心也不是随便就失去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一3:9),信徒在神里面是稳妥的,没有任何外在因素可以把人的救恩夺走。路德说过:“魔鬼虽然是个极骄傲、诡诈、大有能力的灵,但他对那(得救的)人却是无可奈何的。”人的得救是来自神的恩典,而神是绝对不会收回祂的恩典的。
Q:信徒可以多次相信,多次得救吗?
A:有一小撮极端的坚守派,误以为可以多次相信,多次得救。其实这是滥用了神的赦罪之恩。圣经中的确有强调坚信到底的经文。从正面的角度来看,这种信念能推动信徒儆醒谨守度日;但信徒若矫枉过正,就会经常惧怕失落救恩,忽略了圣经中关于救恩稳固的教训。
Q:得救与教会生活是否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一个信徒没有参与教会聚会,他能得救吗?
A: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并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出于行为(弗2:8-9)。得救完全是主的恩典,信徒是白白地接受这恩典的。一个人无法藉行为──包括参加教会聚会──来换取救恩。得救的关键是恩典和信心。然而,这不表示信徒停止聚会也没关系。基督为我们死,买赎我们的生命,我们应当为主而活,委身给主,也委身给主的身体──教会。因此一个真正得救的信徒,他不可能不爱教会,停止聚会的。
圣经提醒信徒:“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来10:25)教会生活的意义,是一群神的子民聚在一起,同心敬拜和学习神的道,也成为一个美好的见证。没有教会生活,信徒就失去受牧养、事奉的机会,也没有肢体生活,灵命是很难成长的。个人的读经、祷告、敬拜固然重要,却绝不能取代信徒在群体中的参与,以及对群体的责任。
Q:得救和洗礼是什么关系?
A:信徒得救的惟一途径是因信称义,受洗并不是得救的条件。正如跟耶稣一起钉十字架的强盗,并没有受洗的机会,耶稣却清楚地向他保证:他已经得救了。但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当时强盗并没有受洗的机会;今天有机会受洗的信徒,不可以藉词不接受水礼。水礼对信徒来说有深刻的意义,包括:(1)与基督联合;(2)委身并加入教会;(3)一个公开的信仰见证;(4)耶稣自己作了榜样,尽诸般的义;(5)圣经明确的教导。因此,得救与水礼虽无直接关系,但每个信徒都应当接受水礼。
Q:圣餐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领圣餐?
A:圣餐的意义是记念主:擘开的饼代表主的身体,为我们舍弃,并在钉十字架上,成就救恩;杯代表主的血,为我们立下新约(路22:17-20)。领受圣餐是记念主牺牲的爱。同样地,领圣餐不是换取救恩的条件,但这是主耶稣的吩咐,是每个领受了救恩的信徒都应该恒常地遵行的。
Q:我们既然“因信称义”,所以自己在家里学习圣经祷告也能得救,不需要洗礼和教会生活,这样认为对吗?
A:“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人的得救是因着相信主耶稣基督,而不是靠一些外在的行动或礼仪。
因此一个人得救与否,并不在于他是否加入了教会或接受圣礼;最关键的是他是否已经重生得救。假如一个人内心不信神,即使他参加教会聚会,又参与圣礼,对他的得救还是毫无帮助的。不过,圣经也明确地教导,加入教会及受水礼、守圣餐是信徒应尽的责任。信徒应把握因信称义的真理,同时也遵行圣经的教导,加入教会,建立健康的教会生活。
Q:教会有很多,还有许多不同的宗派,要如何认识呢?
A:一.教会的本质。首先,信徒要明白教会的本质。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教会是信徒属灵的家,有着特别的功能:信徒在其中敬拜神,服事神,接受教导和牧养,也建立肢体相交的生活。教会也有特的使命:忠心地为主作见证,遵行大使命。
二.宗派的形成。内地有不同类型的教会,其实在世界各地也有类似的情况。以海外教会为例,或是教会制度和组织不同,或是对某些教义、经历、组织建构的着重点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宗派。但不同的教会大多能彼此尊重,甚至有合作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宗派会声称自己是惟一的正统教会。相反,大部分异端却都有这个特点。
三.合一的教会。如上所述,宗派的出现是由历史、传统,或不同的着重点造成。信徒要明白组织上的不同,并不妨碍爱心上的合一。圣经从来没有教导说教会组织只能有一个,更没有说只有参加某类教会才得救。内地教会分布广,人数多,加上会众来自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的需要,得配合不同的牧养模式。例如城市的教会,和农村、山区教会肯定是有所不同的。教会之间要学习尊重彼此的差异,勿因为对方跟自己不同,就怀疑对方不得救。
其实,信徒即使在不同的教会聚会,只要是确实重生得救的,大家都是神家的一分子,在基督里的生命是合一的。教会在背景、组织、体制上有所不同,但是“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4:4)。保罗提醒我们: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使徒信经的其中一条是:“我信圣而公之教会”;信徒追求的应是合一,而不是互相攻击及排斥。
Q:教会有不同的类型及背景,是否都可以参加?更有教会(多是异端)声称只有加入他们才能得救,信徒应如何分辨?
A:主耶稣说:“……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可见,聚会的地点、人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聚会是敬拜三一真神,传讲及实践圣经全部的真理,遵行大使命,信徒在其中彼此相爱。每个信徒都应该参加这样的教会,在其中认真追求、努力事奉。当然,信仰纯正的教会,也可以有许多问题,例如结党纷争、缺乏工人、信徒软弱等等。
事实上,世上并没有完美的教会,每个教会都有它的不足和难处。信徒不要因为看到教会有问题,就轻易离开。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祂也吩咐信徒彼此相爱。若看到教会有问题,信徒当加倍委身和努力,让自己、别人一起在基督里成长。
Q:婴儿和小孩夭折,他们能得救吗?
A:如果婴儿或小孩在离世前未有机会听福音,或听到福音却未有分辨能力就离世,他们的结局如何,圣经并没有说明,也超出了人的知识范围以外;但相信神会按祂的公义和慈爱来审判。如果小孩长大到已有分辨能力(例如10 岁)的程度,他们在生前清楚悔改信主,就必定得救。
Q:末日审判的时候,神怎么审判外邦人?
A:旧约时代不认识耶和华的外邦人,神会按着他们的“是非之心”去审判他们(罗2:12-16)。来到新约时代,得救的途径只有一个:因信称义。对有能力信福音的人,他们有责任作出响应;至于那些完全没有机会听福音的人,我们只能承认自己的知识有限,不知道他们的结局。
我们相信:(1)认定神是公义又慈爱的主,祂必定按公义、慈爱的原则来审判;
(2)责无旁贷地肩负大使命,好让世上每一个人都有听闻福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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