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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临近,面对祭祖的问题基督徒常有人问:“基督徒可以祭祖吗?”“基督徒不可以祭祖!”大多数基督徒持这样的观点。那么,基督徒为什么不可以祭祖呢?
标准原则
1、十条诫命中的第一、二诫告诉我们:“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拜偶像”。一些基督徒对祭祖是不是拜假神和拜偶像的认识模糊不清,而存在误区:
(1)一种观点认为:祭祖是对先辈的尊敬,是传承中华孝道文化,不是将祖先当着神。
但是,中国民间信仰一贯认为亡魂有超然的能力,能保佑后人,所以民间纷纷供奉先人的牌位、雕像,目的是“佑启后人”。可见祭祖是地地道道地将祖先当了神灵!
(2)另一种观点认为:祭祖是缅怀前辈的业绩,弘扬前辈的美德,不是拜假神和偶像。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非得采取民间宗教仪式,向祖宗的牌位或雕像烧香、烧纸、下拜?而不采取坐谈会(或纪念会)的方式呢?
当年,乃幔错误地认为只能在以色列土地上敬拜耶和华,做了从以色列地背土回国筑坛侍奉耶和华的蠢事。今天,许多基督徒对祭祖的本质认识不清,而陷于拜假神和偶像的罪中。
2、还有一些人受“乃幔观点”的影响,误以为“身拜心不拜”是圣经的标准。其实,这种人曲解了经文,而没有弄清以利沙吩咐乃幔平安回去的真实原因。
以利沙这样吩咐的原因,本是因为乃幔承认了自己过去陪亚兰王叩拜假神临门的罪,神赦免了他(王下5:17~19)。
场合原则:
一些受“乃幔观点”影响之基督徒,认为在环境的逼迫下,可以“拿拿香”,在表面上附和一下。
但是,我们应当清楚:一方面,外表的附和就是参与了拜假神的活动;另一方面,参于敬拜会使得信心软弱的信徒误认为基督徒可以拜偶像,实属绊倒别人。
其实,唐朝 “景教” 的失败和天主教 “钟摆式” 的立场给宣教事工带来的挫折,已经留下了最深刻的教训。
基督徒应当以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为榜样,拒绝拜假神和偶像的祭祖活动!(但2:1~30、6:1~28)
当然,如果实在有不可避免的原因,为了表达我们对先辈的尊敬,基督徒可以以鞠躬代替下跪,以献鲜花代替上香、烧纸。因为鞠躬、献鲜花是一种礼节,不同于敬拜。
动机原则:
如果出于对长辈的爱,不让长辈(如父母亲)伤心,以满足一下长辈的心愿,基督徒能否参加祭祖呢?耶稣基督讲:“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 10:37)
那么,如果是为了传福音,以便更广泛地接触亲友,能否去到祭祖的人群中呢?回答是肯定的。但应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彼前 2:9)。
最后,要洗去基督徒 “大逆不道”、 “不孝敬父母” 的罪名,不是靠向世俗让步,而是靠用真情去关爱父母和其他长辈,尽上做晚辈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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