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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承认,为神的缘故殉道那实在是无比荣耀的事。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真正的殉道并不等于走上凯撒的行刑台,而是一个生命向着世界全然死去,向着耶稣全然复活,从此以后或生或死都是因着那掌管万有的神。我们不可以过高地追捧以生命殉道这一行为,当然,亦不可轻易论断每一位以生命殉道的基督徒,否则我们就是曲解了真理。
在早期教会中,基督徒乃是蒙受启示要依靠圣灵的大能为上帝作见证的。当我们害怕、麻木和内心产生混乱时,是圣灵使我们的口张开,使我们坦然无惧。
正如parhesia(放胆讲论)这个希腊语单词所表明的那样,在我们内心深处,我们被赋予了一种崭新的确据。这是一个在雅典民主制度中首先用到的单词,用来界定公开表达和公开投票选举城邦领袖的自由。这也是苏格拉底用来大胆驳斥自己敌人的单词:“他们或许可以杀死我,却不能伤害我。”然而,这个单词也被路加赋予了一种独特的意义,强调亲眼见过主复活的人被赋予了这种坦然无惧,来宣讲他们所见证的情形。
这同样也是《希伯来书》作者所强调的新约中那种坦然无惧的崇拜;而且,它也是用来表达基督徒殉道士的单词,正像西普里安所说的那样:“假若一个人遵守主的诫命,并刚强壮胆地为基督作见证,抵挡它[魔鬼],它就必定会被征服。因为基督,就是那人所认信的主,乃是不可征服的。”
这实际上正如约翰所言:“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约一5:4-5)
1、
过分夸大殉道也是对圣经的扭曲
这绝非偶然,martyros这个词,也就是从中衍生出martyr(殉道士)的单词,本来的意思仅仅是指一位见证人。见证包含三个阶段:出现在事发地;动用其一切所能将事件记录下来;明白事件的意义。经历这些之后,见证人就不仅使其他人得知这一事件,而且可以让他们认识其重要性。按照神学家卡尔·巴特的观点,这就是作见证的意思。
当早期教会的仆人们蒙召为自己的信仰赴死时,这个词的意思便开始发生转变。他们并不是因为受死才被称为殉道士;他们之所以赴死,乃是因为他们是基督的见证。正如他们见证的真正对象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一样,他的追随者同样也愿意为自己对基督的信仰而死。
或许,自福克斯的《殉道史》一书在宗教改革之后出版以来,新教已经过分夸大了殉道。另一方面,天主教则过分夸大了对圣徒的崇拜。两种情况都扭曲了新约圣经对作为一个委身追随基督者意味着什么的理解。
即使在早期教会中,出现的殉道士也要比普通大众所相信的数目要少,尽管在3世纪晚期和4世纪早期出现过更广泛的迫害。关于殉道士个人的故事,像波利卡普(Polycarp)、佩尔培图阿(Perpetua)、腓利西达(Flecitas)等人的确激励人心。但是,他们那时候有什么地方比今天的殉道士更具基督徒的典范作用吗?诚然,从数字上讲,在20世纪出现的殉道士远比人类历史上任何时期出现的都要多。而基督徒殉道士需要更多批判的眼光来审视这个单词的意思,而并非只是为他或她的信仰而死,不管这是多么重要。
《两位基督教殉道者》,油画,1851年
佩尔培图阿是2世纪之交迦太基一位年轻的已婚妇女,我们仍有一份关于她被捕和被囚的记录。她被捕时正在照顾自己的婴孩,女仆腓利西达当时也有孕在身,并且还早产了,这样她也能在殉道的事上有份。那位狱卒因为知道她在斗兽场中即将面临的苦难,就嘲笑她在生产过程中的痛苦。她却回答说,这是她自己的痛苦;但是,当她殉道时,担当她痛苦的乃是基督。这种启示也赐给了大数的扫罗。那时,他正行路往大马士革去,要去逼迫那里的基督徒,耶稣问他:“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朱莉娅·波索布尔(Julia Beausobre)在为自己狱中的丈夫预备食物并准备迎接自己的被捕时,有过同样的经历。她感到脖子上被人重击了一下,随即“一个人难以言喻的话”传到了她的耳畔:
当然,这对你们当中的任何人来说都没有丝毫用处。这只能是摧残你们的身体,折磨你们的心灵。但是,当他们摧残你们、折磨你们的时候,我会担当你们任何的重担。借着这种水乳交融的同感,我会经历你们自己族类所加给你们的蓄意毁灭的全部恐怖。借着与你同负重担,我知道你所负的重担,却比你们理解得更清楚。我愿意背起它,我需要知道它。因着我的道成肉身和你的受洗,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如果你同意的话。
正是这种对基督的献身才是殉道,而不是这种献身所带来的结果。我们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甘心乐意地跟随耶稣,但问题是你“要愿意”。
2、
殉道是与基督一道在他的受死上有份
殉道的第二个标记是与基督一道在他的受死上有份,好叫我们也可以在他的复活上有份。“我会分担你任何的重担,”基督向朱莉娅保证说。这乃是基督的身体,也就是教会,共享的一种团结——“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人的软弱借着基督的恩典和丰富得以完全。
我们所有人毫无例外都要受苦。我们中间的每个人都要蒙召在不同程度上忍受失望、困惑和苦难,从失去所爱的人到忍受这个邪恶世界的动荡不等。而且,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蒙召要在上帝面前并靠着他临在的大能来接受他们的苦难;换言之,我们都是蒙召作殉道士的。
受苦的原因或许会因为时代以及文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当我们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并为基督的缘故作见证,并让基督来与我们认同,也与我们所受的痛苦认同时,我们就是用一种更新了的情感,也就是带着爱心、喜乐、平安,即基督内住在我们里面的标记在这样做。正如保罗用这种方式称呼他所致信的那些朋友,好叫我们能彰显出这种复活在我们生命中所带来的更新。
当然,也有其他形式的受苦。许多时候,受苦是从我们的愚拙、贪婪或其他私欲中产生出来的。若我们因着这些欲望做了什么错事,显然我们就会担当这种刑罚;错误抉择和错误方式会使我们自食其果。为耶稣基督作真正的见证则与此恰恰相反,因为它意味着与耶稣基督一道向上帝说:“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并在我们生命中行出这决定来。这就是将人属血气的渴望更新为属灵的渴望,将我的意思更新为上帝为我的人生所定的旨意。
当上帝叫我们得以自由,好成就我们受造的目的时,我们心灵真正渴望的就是要活得更“真实”,这就意味着一种更完整的人性。因为,正如已经得出的结论那样,上帝并不希望我们的生命为属灵而属灵,他希望我们的灵性体现为真正的人性。
《使徒彼得殉道》卡尔米内圣玛利亚教堂壁画
20世纪的人们一直认为,基督教神学家就是那些通过系统分析方法来理解并解释某个客观“外在真理”的人。这乃是理性主义的观点,即启蒙运动的思想。实际上,真正的神学是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叙事神学”或“生命神学”的东西。它之所以是活泼的神学,乃是因为它既是灵性的也是理性的,既包括我们受了圣灵的光照,也包括我们心灵和头脑被更新,并实实在在活出新的生命。散发出耶稣同在的光辉——他已复活并活在我们中间。
教会历史提醒我们,直至13世纪称为经院主义的学术神学兴起,所有伟大的神学家,即上帝真理的见证人,同时也是伟大圣徒。他们不仅过着伟大的圣洁生活,也运用自己的理性来服侍上帝。他们经历了一种活出来的神学(lived Theology)。这甚至比他们是否借着殉道献上自己的身体更重要,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这样做了。正如一位当代神学家所看到的那样:
他们是教会的柱石,蒙召成为她生命的管道:他们的生命使教会教导得以丰满,而他们的教导则使教会生活得以丰满。这就是他们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原因:忠信的人看到他们生命直接体现了其教导的内容,并证明了其教导的真实价值。这人因此得以完全确信,这些伟大圣徒的教导和行为都是符合真理的。这同样也给这些教导者自身完全的确据,就是他们没有偏离所启示的真理;因为完全的真理观,就是福音所赐给我们的,恰恰在于对付诸实践的理论及付诸行动的知识的活泼解释。
摘自《心灵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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