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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同性恋的概念和不同成因的理论
一、 同性恋的成因
综合近代的同性恋研究,性倾向由先天与后天 因素互相影响造成。孪生子和遗传学研究证实 存在先天遗传因素,但它如何间接影响日后的 性倾向则未有定论。最新的孪生子研究结果显 示,引致同性恋倾向的后天环境因素远比先天 遗传因素更重要。
一些同性恋者认为自己是“天生”(inborn) 的,因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发现自己对同性产生 性兴奋,对异性却没有性反应,这种反应是自 然产生,而非个人选择。他们误信“自然发现” 等同“天生”,忽视了后天环境因素的影响。
结论:并非单一因素造成同性恋倾向。
二、 同性恋是罪?
同性恋属广泛用词,包括性倾向与性行为。性倾向 并非个人选择,回应性倾向的行为才是,故同性性 倾向并非个人需要承担的罪。我们认为同性恋行为 与其他婚前或婚外性行为一样,被圣经定为罪行。 结论是把同性恋(人)跟罪行区别开来。
林前 6:11:“……从前是这样……已经洗 净……称义了。”
根据基督教信仰,人人都是罪人,也需要救恩。 人因活在罪恶权势之下而成为会犯罪的罪人, 故问题不在于性倾向(情感或情欲),而是人需 要对自己受情感影响而作出的行为负责,亦即 要学习管理自己的情欲。
圣经的亮光:
我们都是受造的;
神创造的原意:人的情爱(sexuality)是异性 联合,一夫一妻,男女互补;
堕落的经验渗透于人的各类经验之中,包括人 的情爱;
同性恋行为违反神创造的原意,也是堕落人性 的表现;
同性恋者如世人一样,得蒙救赎。
三、 同性恋可以治愈?
1. 辅导能帮助分辨同性恋背后的因素,并化解一 些影响,却不能保证完全扭转性倾向。
2. 成功的例子包括同性恋者在性吸引的本质改变 后,同性的性吸引力降低到“同性注意力” ‘兴奋反应”(sexual arousals)。
据研究,深具素质的心理治疗不会伤害受辅者; 若要接受治疗,专业辅导认为个人意愿须得到尊重,不应强迫。
四、 什么是后同性恋者(post gay)?
后同性恋者,是指那些有同性性倾向,但在意向上 走上非同性恋道路的人。他们仍会受同性吸引,但 是选择自我控制欲望,不断追求全人生命成长。专 业辅导治疗者强调,与异性恋爱或结婚并非必然目 标,只要不再受同性恋倾向驾驭便可。
五、 具同性恋倾向的基督徒必须变为异性恋倾 向?
我们深信同性恋性关系与基督徒的伦理生活不 符,因此具同性恋倾向的(或任何)基督徒应 拒绝在男女婚姻以外发生(无论是同性的或异 性的)性关系,但他们不必把同性恋倾向改成异性恋倾向。
原因有二:
异性恋倾向并非基督徒追求的目标;
同性恋倾向的人跟异性恋倾向的人一样,因信服真道而活出丰盛人生;
关注点不在于性倾向,最要紧的是靠着圣灵活 出新生命,逃避一切淫乱行为,持守圣洁(参加 6:15)。
六、 “性倾向不能改变”是真的吗?
心理学家起初将同性恋视为病态,设法改变。直至 约 40 年前,心理学家渐渐视同性恋与异性恋为先 天性倾向,并非病态。他们把同性恋者难以活出健 康美满的人生归咎于社会的歧视,故认为治疗方向 应着墨于帮助疑惑的青少年接受其性倾向。现况是 美国心理学家学会(APA)并非基于科学理据,而 是基于政治正确的观点(如人权等)作考虑,为同 性恋倾向及治疗建议下定论。
根据我们的分析,原 因如下:
同性恋运动的目的在于改造文化观念及修改社 会中的相关民法;
西方心理学家组织已受大多数人的政治取态影 响,远离保守基督教伦理观点;
美国心理学家学会的“性倾向”工作小组被挺 同性恋(pro-gay)成员操控(hijack),公信 力备受质疑。
七、 总结:同性恋者的选择和出路
1. 第一条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属同性性吸引;
长大后拥有自主选择和权利,寻找一位与他相爱的同性伴侣一起生活,过着同性恋者的生活,标签自己为同性恋者或同志,作为自己的身份。
2. 第二条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受同性性吸引,但力求改变,期望完全消除同性性吸引,最后成功,亦致力发展异性恋关系,甚至进入异性
婚姻,结婚生子。这类人士确实存在,此路是可能的。
3. 第三条路:一群后同性恋者(简称“后同 " )
追求的不是性倾向的改变,而是态度意向的改变。他们学习与之(同性性倾向)共存,不过他们的人生不再聚焦于性倾向。除了性倾向和爱情之外,还有很多可追求的东西。后同性恋者在成长过程中或会重建与家人的关系、得着很多美好的同性友谊,甚至正过着自己的理想生活。无论这些朋友最终选择结婚或单身,这只是人生的选择之一。当人生价值观转变,思维的焦点已超越了同性恋,对同性的欲望自然减少,挣扎和困扰亦会减轻。
作者:罗加怡、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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