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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论原罪
我们相信由于亚当的悖逆,原罪已传遍全人类。它使人性全然败坏,它还具有遗传性,因而所有人都受其污染,甚至母腹中的婴孩也不例外。它是所有罪的根源。因此,在神的眼中,它极为邪恶和可憎,足以使全人类被定罪。
正如水从源头涌流不绝,从原罪而出的罪也不断产生,即使洗礼也不能终止或根除罪。尽管如此,神没有将原罪归给他的儿女,使他们被定罪,反而以他的恩典和怜悯赦免了他们的罪。
这不是说信徒可以活在罪中却仍高枕无忧,而是说对这种败坏的认知可以使信徒时常叹息,并急切盼望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在这一点上,我们弃绝伯拉纠派的错谬,他们认为罪只是从模仿而来的。
堕落犯罪的结果是完全的败坏。其严重后果,在圣经随后的章节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创世记4章说到世上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如何让嫉妒和仇恨掌管自己的心,以至杀了他的弟弟。创世记6章告诉我们,“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世记6:5)。
堕落犯罪的结果是人心的改变、败坏、堕落。耶利米书17:9对此的描述更生动:“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稣形容人心中的某些邪恶:“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23)。
人里面一无良善;是完全的败坏。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犯了最严重、最可怕的罪。然而,事实是罪如此完全彻底地败坏了人心,以至我无论做什么,心里始终都是完全的败坏。在人眼里,罪有大有小,但是在神眼里,罪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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