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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里如何处理和别人的冲突?
奥伯格《褥子团契》
这个主题非常关键,耶稣这一段话如此重要,以至于成为我们教会的惯用语句的一部分。如果有人说,“我们需要来一段《马太福音》18章15节的谈话”,你就可以相当确定要谈的内容。此外,虽然耶稣这段话针对的是如何处理教会里罪的问题,我想将此原则应用到一般的冲突。耶稣的诫命可以细分为:
1.如果有冲突
2.你
3.去
4.对方那里
5.在私底下
6.讨论这个问题
7.以求和好
活着,就意味着会有冲突,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没有冲突。发生冲突显然是正常的——至少在现今的世界。这是身为“有瑕疵的”人类无可避免的一部分。
许多人假装冲突根本不存在。大家有时候会认为,没有冲突,就自然表示灵性是成熟的。不幸的是,并不必然如此。
也许你的配偶性格较为被动,或许你在家里不会时常经历到正面的冲突。但是,没有正面冲突并不代表被动的人是个成熟的人;他们只是无动于衷。(更糟的是,当你试图与他对质,他摆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正确的起步是,坦然承认在你生命中有些悬而未决的冲突。承认有些地方出了问题。
你生命中有些重要的关系已经恶化到濒临毁坏的地步。或许是你与朋友或父母的关系。有些人可能只想抛掉这段关系,但是事情可能不尽如此单纯。说实在的,冲突往往既复杂又棘手,甚至出于好意也于事无补。不过让我们全心投入,从正视关系破裂作为起步。
耶稣说的下一个字是“你”。祂呼召每一个愿意倾听并担起寻求和解责任的人。
我们不想这么做。这些思想常常萦绕脑际:“让别人先来找我”, “为什么要我先采取主动,不公平”。(参太5:23~24)
愤怒往往蕴含了自义的成分,它使我们责怪对方,而逃避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记得看过一部电视纪录片,是有关两位驾驶者的冲突。甲认为乙存心超车,立刻紧跟上去,逼近乙车,彼此互相做些愤怒的手势。甲愈想愈气,掏出一把半自动手枪,一股脑儿地往乙车扫射,射杀了乙车的驾驶者,一个17岁的女孩。
使我讶异的是甲在狱中受访时所说的话:“是她先开始的。我和她一样,也是受害者。”
不要玩“为自己怒气失控找借口”的游戏,不要尽怪罪到别人身上。
有趣的是,耶稣告诉群众,如果对方犯了错,你应该担起彼此和好的责任;而在另一个场合,耶稣告诉听众,如果自己犯了错,应主动寻求和解。无论怎样,耶稣都把担子放在你的身上。祂说,如果你做错了,采取主动去和好;如果别人错了,还是由你采取主动。
“去!”耶稣说。采取行动,不要让憎恨发脓溃烂。
不过通常我不想去。我想留在原地慢火焖烧。我情愿自己怒火中烧,噘嘴摆脸色才够痛快。此外,若去找对方,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这是巨大的一步。必须谨记,去找对方时,你可能做得不尽理想。你可能会结结巴巴地词不达意。不要因此裹足不前。尽你所有的技能与智慧并使出浑身解数。如果你要等到自己完美无瑕,那肯定就不会去了。完美效果,并非是主要的考虑,重点是去。因为逃避会使内心的憎恨发脓溃烂。
耶稣说,直接去找当事人;一般而言,我不想去找和自己发生冲突的人。那是自己避之尚且唯恐不及的人。
我想去找另外一个人,说:“让我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想很客观地向你交代,听听第三方的意见。你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对方吧?他是主里的弟兄,也是个严重精神错乱的病人。”
去找别人比较有趣,可以博得第三方的同情。
我们往往将第一世纪的教会过度理想化,认为那是个没有冲突的环境。不过同样描述他们如何同心合意、彼此相爱的这本新约圣经,也描绘出一个冲突频频的社群景象。说希腊话的会友和说希伯来话的会友,为了照顾寡妇的问题,产生了极大的争执。(参徒6:1)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极度嫉妒他人的好名声,以致他们犯了欺哄圣灵的罪而死。(参徒5:1-11)保罗和巴拿巴因为某位同工是否同行的问题起了争论,甚至分道扬镳。(参徒15:37-40)
早期教会并非一个没有冲突的地方,而是一个公认“冲突处理、匹夫有责”的地方。
保罗写信给腓立比教会,因为两位重要的姊妹友阿爹和循都基陷入难解的纠纷中。我们不知道意见的分歧点是什么——或许是在争论谁的名字听起来比较好笑。
有趣的是,保罗没给意见。他没有说,“友阿爹,和别人谈谈循都基怎么对你不公平。仔细说明她的人格缺陷和精神症状,好让别人更确切地为她祷告”。他没有说,“循都基,找三四个挚友来,让她们了解友阿爹怎么错待你,好让她们更强化你自以为义的殉道精神”。
保罗做的是,力劝她们,直接解决这个冲突——“要在主里同心”:同心合意。(参腓4:2)令人讶异的是,在同一小段文字里,他赞扬这两位姊妹。说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这是保罗所能给予的最高赞扬。(腓4:3)他说她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她们的冲突丝毫没有降低她们在保罗心目中的地位。属灵的石蕊试纸检验结果不是零冲突,有生之年,冲突永远不会消失。石蕊的试验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处理冲突。冲突是无可避免的,愤恨与否,却是可以选择的。
当我们找第三方谈论冲突而不直接找当事人处理时,问题就此产生。友阿爹没有直接去找循都基,而是跑去别人那里诉苦:“你知道循都基做了什么吗?”然后,这些话很自然地传回循都基的耳中:“你知道友阿爹怎么说你吗?当然,别告诉她这是我说的,因为这是秘密。”原本两个人可以坦诚解决的冲突,现在却牵涉到三个人——三个人都在逃避直接面对冲突,但是现在她们都更有理由互相讨厌。
我们今日最大的迷思之一,是认为向第三方“说出来”,就能消减怒气。一般说来,倘若当事人决定不直接沟通,处理愤怒的方式就是找个会同情自己的第三方,倾吐自己为何如此苦恼。
吐吐苦水,往往让我们觉得好过些。朋友、心理治疗师与酒吧调酒师,都具有这样的功能。不过,容我再说一次,相关研究非常清楚。塔夫瑞丝( Carol Tavris)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说出来’不能降低愤怒,而是重演一遍……当你详述内心的不满,被激起的情绪再度高涨,使你犹如置身于事发现场般的勃然大怒,此外,更使你对那引发怒气的源头产生仇视的心态。”
这并不是要你绝口不谈自己的愤怒。你或许需要一个倾听的朋友,帮你构想如何解决冲突。不过,一般而言,若要找第三方谈,目标应该是为了寻求和解。
耶稣说,处理愤怒来源的方式应是“仅仅介于你我之间”的私下处理。此一策略的结果之一,就是不会造成对方不必要的困窘,使他不致被迫在他人面前做出回应。你希望别人怎么和你谈,你就怎么跟别人谈。
与别人接触,最简单的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耶稣说:“指出他的错来。”(太18:15)这个也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通常,在实际当面对质的时候,双方对于问题的讨论,往往拐弯抹角,以降低火药味。例如,做太太的可能对于丈夫没帮忙做家务而十分沮丧。不过她表达沮丧的形式,可能是抛个问题,而没有直接指出问题所在:“你今天想不想把垃圾通通拿出去倒掉?”
丈夫检视了自己的心态,发现在他内心深处,在他真实自我的核心之内,他真的非常不想在今天把垃圾通通倒掉。他据实以告,而且还对自己的自觉与坦白,深以为傲。太太感到加倍的挫败,因为其实她不是在征求先生的意见;她希望丈夫把垃圾倒掉。
我工作地方的管理阶层,常常谈到所谓“最后百分之十的规则”。这观念是:通常,经过一番努力,准备好要开始对质时,我们退缩,没有说出最难启齿、但也是最关键的事实。我们没有说出最后的百分之十。在对方最需要明确信息的地方,我们却轻描淡写地模糊带过。在应该指出“你在会议时发言太久”的时候,我们可能说出的是“要有好的对谈不容易啊”。我们没有坦诚指出对方粗鲁的行为,却言不及义地说“觉得和别人谈不来”,希望可以借机点醒对方。这样做,不是出于爱,而是因为我不想经历更深冲突的痛苦与惧怕。
“最后百分之十”,并不表示你我有义务去纠正每一个人的所有错失。这当然更不表示我必须把自己的每项观察,告诉每个认识的人,无论他们想听与否。这句话的意思是:出于爱心的对质,必须留意,我们有个倾向,就是在对方最需要明确信息的地方,模糊带过,而没有说出最难启齿、但也是最关键的事实。
以下是“最后百分之十”的一般架构:
(1)清楚描述你的观察:“你没有用心听我讲。”
(2)说明这对你的伤害:“我觉得,你不在乎我。”
(3)谈谈这件事的后果:“这可能造成我们之间的距离,那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4)提出你希望的改变:“希望我们在一起时可以无所不谈。”
耶稣说:“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5)处理冲突的目标不是要赢或要得分——而是复合。
你的目标应该是修复关系。复合很不容易,而且几乎绝无速成之道。
但这是耶稣对人类的旨意。这是他给教会的超级诫命。如果不是以此为目标,我们其他的工作都会流于枉然。
不久之前,我在加州帕撒狄纳一条拥挤的单行街道上,准备平行泊车。后面的驾驶员越来越恼火,因为我挡了他的路;他只能坐在驾驶座上空等。终于我把车子塞到停车线的框框里,他把车开到我旁边,与我分享他心底的感受。“你有什么毛病啊?……”他指着我破口大骂。
根据《马太福音》 18章15节的教导,这个人做了许多正确的事。他了解我们的冲突吗?是的,而且相当清楚而激动。他当机立断地采取主动,毫不消极。他没有向其他驾驶员抱怨我,也没有下车和其他驾驶员说长道短,让别的驾驶员对我指指点点;他只对我一个人说。他的沟通直接了当,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完全了解他的想法与感受。并且,他道出了最后的百分之十。
七个阶段他做对了六个。不错啦!不过他错失了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要复合:就可能还没有准备好要进行前六个步骤。
直接对质不见得总以喜剧收场。有时候使得冲突急遽上升,有时候导致暴力事件。对质可能会造成相当的伤害。
有时候这会发生。有时候别人会在我们心中留下很深的疤痕或创伤。那时,我们需要的,不只是愤怒管理,我们还需要神迹。神创造了这个神迹,就是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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