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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
罗马书七章14至25节
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15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20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注: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25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作了基督徒之后,你曾否觉得生活有时真令你很沮丧?你对自己的表现深感不满,只希望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基督徒」。
生活在差不多二千年前的保罗,同样经历这个困境。不过,他却告诉我们,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可以找到得胜之道。
我们今天经常听到人说「人格分裂」。有些时候,我们甚至觉得自己也有些「人格分裂」。我们的心思意念会告诉我们该做什么,但我们的四肢却会做相反的行动。正如某人说过「立志为善似乎没有作用」。保罗在这里的第15节说的话,可意译如下:「我真的不明白自己,因我确实想做好事,但总是办不到。反之,我不想去做的事──就是那些我讨厌的事──我却做了出来。」
我们该向什么求助呢?旧约的律法只会让我们停留在罪咎和失败中。我们即使能够遵守所有律法,我们仍是一个罪人,需要一位救主来拯救。
有谁能够帮助我们呢?感谢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已为我们作成了一切;他已经使我们脱离了罪的辖制,叫我们得着自由(25节)。这就是福音与其他所有宗教的分别。我们有一位永活和有能力的救主耶稣基督住在我们心内。祂愿意赐给我们能力,去面对每天的生活。祂会把我们心中的挣扎和懊丧挪去;我们将能体会得胜生活的快乐。
我们还可以求什么呢?基督已为我们胜过罪的权势,使我们有能力克胜旧人的罪性。你愿意在今天祈求主帮助你明白和相信这个奇妙的真理,并在每天的生活中亲身经历它的实在吗?
预审:静待花开
每日金句: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 91:1)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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