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十三章8至10节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十三章8至10节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这个教导包含两方面。首先,基督徒不应在债项上亏欠人,必须定时付清一切账单和债务。我们的社会讲求信用,因此,基督徒必须作忠心而诚实的管家,在这方面作个好榜样。
其次,保罗在第8节下半句教导我们,在爱人的事上,我们却要常常觉得自己是亏欠人的。
保罗已经在前面的部分谈论过爱,他也指出,我们必须要放下一切争竞、嫉妒和骄傲的心态,凭着爱心运用恩赐服侍人。
如今,保罗更将这种爱伸展至所有人。这里所讲的「爱人」,除了是爱信徒之外,当然还扩展至未得救的邻舍、朋友、同事和其他所有人。
保罗突然明白到,爱如何能成全律法,特别是十诫的律法。我们若真正爱神,还会敬奉其他偶像吗?还会随便用神的名起誓吗?你会怎样对待所爱的人呢?
我们会偷取爱人的东西吗?假如丈夫虐待妻子,你认为他爱妻子吗?他能够借此向妻子证明他的爱吗?
今天,我们并不是靠守律法来赚取救恩。但由于我们已经得救,神的爱已在我们心中;因此,当我们自觉亏欠神和人的爱,我们就发现自己正成全了律法!因为我们所行的,甚至愿意超越了法律的要求。这正好证明我们是属乎神的,因为神就是爱。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岂不该更像天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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