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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人或许曾经多少个月甚至多少年致力于宗教的修行和功德。你常常祈祷,也捐献给教会,并且每逢星期日都规规矩矩地参加礼拜仪式。你拿自己和别人比较,自信以为比许多人更多地作了些好事并期待神会记念你的祷告和服侍。对你的宗教信仰以及你为神所贡献的一切事,你沾沾自喜。然而如果你的心和生命未曾借着神的灵有所更新和改变,这一切的宗教行为就都是徒然无益的。神并没有重视你的作为,却视同毫无价值。在祂的鼻闻来,那简直就是臭气。「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
你的宗教行为是得不到神称许的。你所作的任何事都不能够补偿你所犯过的罪恶。你在一位圣洁公义的神面前是全然失落的,祂有权定你死罪并永远下你到地狱,除非你认识到自己正是处于如此的惨境中,否则神是否会向你施下怜悯,那就大可置疑了。
不要以为因你恪尽了你的宗教本分,神就必定有义务要怜悯你。神没有义务向你施怜悯,更是无须如此啊。你在一切事上是要完全靠赖神至高的旨意而行,尤其在救恩的事上更是。恶人们用自私的动机求告神,妄自以为这样他们就可以脱离神的忿怒,又从祂手里得到好处,但神却是毫无义务要应允他们啊。
「他们并不诚心哀求我,乃在床上呼号,他们为求五谷新酒聚集,仍然悖逆我」(何西阿书7:14)。
摘自威廉?尼克斯的《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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