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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的人们有很多的应酬,处于职场中的基督徒也不例外,但是基督徒还是应当慎重出入那些娱乐场所的。
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自然面临一些生活的问题,特别是关于娱乐的问题。①有些弟兄姊妹以为基督徒不应当抛弃正当的娱乐,因为这也是基督徒进入人群的渠道;②有些弟兄姊妹认为基督徒最好禁绝一切娱乐,因为这容易使自己陷入试探。我们常常会被问这样一些问题。
(1)、过年的时候,朋友在一起时,基督徒参与玩牌是否妥当?
(2)、基督徒不可以醉酒,但朋友在一起吃饭,高兴的时候可以少量饮酒吗?
(3)、基督徒可以去KTV等娱乐场所吗?若是谈生意,难道就不能去了吗?再说很多朋友聚会总是选择这些场所。如果是一批弟兄姊妹去那里聚一聚,是否可以?
(4)、另外,穿着、听流行音乐、看电影、打扮等是否都应该禁绝?
有些人以为基督徒谈误乐、金钱和知识,就不属灵。但基督徒若是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会不会又陷在犹太人律法的束缚里,不得自由了?如同歌罗西书中提到:“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甚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信徒是靠基督死亡和复活的大能,籍着圣灵的能力得到新生命,而非靠遵守纪律和禁欲而得救。
基督的真理使我们得以自由,包括将我们从犹太人的规条中释放出来。初期教会中,彼得在约帕的硝皮匠西门家的房顶祷告时见到异象,主耶稣就是要求他从那“不可吃”的条例中出来(使徒行传10章1-20)。以保罗为代表的使徒们就是要将外邦基督徒从律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所以才定出几条简单的原则: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但基督徒的自由不是意味着放纵,也需要在圣经的原则下行事为人,圣经一再强调要入世但不属于世,过与“世界分别和做光做盐”的生活。
(1)“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2)约翰一书2章提到: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些都是人内在心灵的表现,而非外在。
(3)约翰福音15章:“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上述经文讲到了世界的本质、以及信徒不可过度追随世界的风潮,而被世界捆绑。
上帝禁止我们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就是让信徒拒绝罪,愿意信徒吃“生命树”的果子,是喜悦信徒得属灵的生命,但他也不希望信徒过枯燥无味的生活,所以上帝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上帝希望信徒有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所以正当的娱乐缓解压力无可是非,但对此成瘾、因其迷恋或被其捆绑无法自拔是不对的。
“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信徒凡事都应本着荣神、益己与益人三方面原则。哥林多前书6章12节:“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因此,如果出入这些娱乐场所对自己的灵命受损的话,还是远离为好。我们若没有信心抵制诱惑,还是逃离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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