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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恒切祷告
圣经提到:你们要恒切祷告(西四2);祷告要恒切(罗十二12下)
祷告生活中失败的很普遍原因,就是缺乏恒心的祷告。开始祷告时可能很热切,但是祷告几天或几星期以后,如果还没有得着就灰心丧志了,不想继续祷告下去,成了有始无终、半途而废的祷告,这是祷告的致命伤。
耶稣设了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参看路十八1)那么我们究竟要祷告到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呢?难道不能把事情完全交托在神手中,自己就可以停止祷告吗?
要停止祷告只有两个条件:一是神已成就你的祷告,二是信心的眼睛已确实看见神成就你的祷告了,也就是神已成就或将成就你所求的。当你有这样完全把握时,就可以停止为此事祷告了。但是,在你还不完全清楚或没有把握之前,应当恒切地继续祷告,圣经说: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耶廿九13)
慕勒先生曾为他五个尚未信主的朋友祷告,虽然一时看不出有什么成效,但他并不灰心,仍继续祷告,直到五年后,第一位朋友得救了,十年后,第二和第三位朋友得救了,廿五年后,第四位朋友又得救。直到他逝世好几年之后,第五位朋友才得救。如果每个基督徒都能像他这样有爱灵魂的心,不灰心地恒切祷告,神是何等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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