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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用三个步骤来了解“奉我的名”这四个重要的字的真意。
从某一角度看,一些事情的成就全是因为基督的缘故,因为祂赎罪的死亡。不相信基督赎罪之死亡功效的人.当然不能奉祂的名祷告。他们或许会说这一句话,然而全无结果,因为我们……靠着祂的血称义。(罗5:9)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弗1:7;西l:14)
且以慕迪牧师初期传道时的一次经验来说明此点。一位无神派而知识天赋甚高的法官的太太,祈求慕迪牧师与她的丈夫谈谈宗教。慕迪牧师不太愿意与这样的人辩论宗教问题,也坦白的如此告诉他。可是,他又加上说:“你若悔改了,好不好让我知道呢?”
法官冷笑着答道:“我若悔改,马上会告诉你,没有问题。”
慕迪牧师的意思无他,乃信赖祷告的能力。终归这位法官悔改了,并且在一年之内就悔改了。
他也照自己的诺言将经过告诉了慕迪牧师,他说:“有一天晚上我的妻子赴祷告聚会去了,我便心里不安而难过,她没有回家之前我也就寝,整整一夜我没有睡觉,第二天早晨我起的很早,告诉我的妻子不必为我预备早餐,就到书房去了。向职员报告休假一天后,就将自己锁在内室里,越来心里越难过,终于使我双膝跪下,求上帝饶恕我的过犯,可是我还是不肯奉耶稣的名求,因为我相信神本一位论,而不相信什么赎罪祭的事。我在这样的心里悲痛之下,继续祷告求上帝赦免我的罪,但仍无蒙垂听的感觉。最后我以绝望之心念喊叫着,“上帝啊,奉基督之名求你饶恕我的罪,于是我便觉得心里平安。”
这位法官未奉耶稣基督的名之前,寻不着到上帝面前的门路,而当他凭基督的名祈求时,他立刻蒙了垂听也得了赦免。不错,若奉主耶稣的名祷告,乃是祈求基督的宝血所确保“赎罪”要赐给我们的诸事物。这样,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除此之外别无门路可寻。但是“奉我的名”一词的意义尚不于此。
最为众人所知“奉基督的名”祈求的例证,可比为以支票从银行里取钱。我从银行所能领取的金钱,只等于我户下的存款的数量而已。凭着我自己的名所能成就的就是这么多。
我在美国国家银行没有存款,故而分文也无从领取。假定有一位富翁,银行存款无数,要给我有他签名的空白支票。而吩咐我随意写上数目,会如何呢?他是我的朋友。我该怎样行呢?或是要领取应付目前需要的数量,或胆大多领些钱呢?我所要行的当然是不要得罪我的朋友,或使他看不起我。
好,或有人告诉我们说,上天乃是我们的银行。上帝是我们伟大的银行家,因“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l:17)
我们须有一种支票,好从这无尽的库房领取所需要的。主耶稣以祷告为媒介给予我们这样的一张空白的支票。祂也说,“你且写上吧,数量不限制,无论求什么,你们所愿意的,就必能领取得到。凭我的名将这支票递上,你所求的必然要得着。”
且容我以今日出名的一位布道家的话来述说这问题。我到天国银行那里去,情形会如何,我向上帝祷告时,银行里的存款分文全都没有,我在那里也毫无信誉,依我自己的名字去领款决无效果。
支票领取的若属于政府的款项或属于大有财力的公司,人或许要想尽多领一些款项。但须记着我们是来到一位仁慈的父亲面前,我们一切所有都是祂所赐予的,并且我们又全心的爱祂,而且我们还随时随地都可再到祂跟前。将支票在天国银行兑现时,我们惟一的愿望乃是将荣耀尊贵归给祂。我们最大的心愿也在乎行祂所喜悦的事。
但要使我们的一些支票兑现听允我们部分的祷告,却无非要使祂的圣名蒙羞,同时也会使我们难过、丢脸。当然,祂的财源是无穷尽的,可是,祂的尊荣却可能蒙亏损啊。
可是,经验使辩论全无必要,亲爱的读者们啊,我们岂没有都试过这个方式,而结果都是失败么!
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敢说自己向天国银行奉基督的名祈求的,每次都成功了呢?失败的原因何在呢?是否因我们没有求问上帝为我们的旨意?我们绝对不要试图越过祂的旨意。请容许我述说一段自己还从来未讲说过的经历。这次经历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但到现在我才明白其底细。它巧妙的说明了我们所欲学的有关祷告的事。
一位经济富裕而且非常忙碌的朋友有意要捐一英磅,帮助某一善举,而匆忙的写了该数目的一个支票。他将支票摺起来便递给我,说,我上头不划线,请你在银行里兑现。到了银行里,我看看支票上有我的名字却没有注意钱的数目,就签上名字而递给行员,行员向我看了一下子说,这种大数量柜台上交给你不太寻常,“是”,我笑脸的答覆他,“一个英磅,”不然,那位行员答道“这支票票面上写的是一千英磅。”
事实果真如此。我的朋友也许惯以写大数字的支票,他也果真写了“一千英磅”而不是“一”英磅的票子。从法律上说,我处在何种地位呢?支票上已签了他的名字。签名全无问题,我的签字也无错。假使银行的存款足够的话,我岂不是有权领取一千磅么?支票虽在急忙中开出,但没有一点勉强的意味,我何以不领受他这种赐予呢?何以不这样做呢?
然而这种事却涉及我一个朋友,一位慷慨的朋友,曾经多次向我施行慈爱的朋友,他已向我显明他的心意,我也知道他所有的愿望。
他的意思乃是要捐一个英磅而已,只捐一英磅。我知道他的意思和他的思想,故而立时将那过分慷慨的支票送回给他。过不多时便领了一个英磅,合乎他原来的意思。既或那位施主给我一张空白的支票,结果也会相同。按他的意思我只能写上一磅的数目,而我自己的人格也迫我如此作。其中的教训岂不是明显的么?上帝为我们各人有祂的旨意。而且我们若不力求明白祂的旨意,可能我们会向祂求一千,而祂晓得“一”的数目才是对我们有益的。
我们在祷告时乃是就近一位朋友,一位慈悲的天父。我们一切的一切原是从祂而来。祂也嘱咐我们随时来就祂,并向祂求我们凡所需要的,祂的资源原是无尽的。
如此看来我们这位朋友给了我们一张空白的支票,要我们在上面写“什么”,祂也知道我们真诚爱祂。我们绝对不会写上,绝对不向祂要求凡因对我们有害,祂不愿意赐给我们的东西。
或许我们大多数的人会犯相反的毛病。上帝给予我们一个空白的支票向我们说,要求一磅,而我们却只要求一个先令。假设我如此对待我的那一位朋友,祂岂不是认为我侮辱了祂么?我们要求的是否足够呢?我们敢不敢照着祂荣耀的丰盛向祂求呢?
所强调之点是,我们须先明白祂为我们定的旨意,否则就不能确知我们是奉祂的名祷告。
陪伴:娜,校对: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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