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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要有具功效的祷告,
你就必须顺从神的旨意。
这两者之间有如天渊之隔。我曾认识一位来自复兴之地的信徒。他本人实在是够冷淡的了,既未有份于这个复兴热焰,也没有祷告的灵。每当他听见其它弟兄使神无法推辞的祷告时,他为他们的“鲁莽、大胆”惊讶万分,因为他从始至终都坚持顺服祷告的重要性。显然地,他是将顺服与冷漠相混淆了。
箴言13:4
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
“相信神必成就一切凡是对的事”是绝对合理的,但这与顺服是两回事。我所谓祷告中的顺服是,即使十分勉强;百般不情愿,仍听从神所显明的旨意.要顺服神的任何命令就是遵从它。只是在自己预设的一些假设或可能的范围内顺服,就不算真顺服。除非事情来临,不然要顺服神的安排是不可能的。因为除非事情发生,否则我们绝无法知道它将要变成如何。
马可福音11:24
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
大卫在他的孩子生病之时,曾万分痛苦、忧伤地祷告恳求神,不肯受安慰。由于他的心极其哀戚,所以当孩子死的时候,众臣仆都不敢告诉他。但当他一听完孩子的死讯之后,就立刻将忧思悲怀搁置一旁,起来,吩咐仆人备饭,饮食如昔。孩子还活着的时候,他并不清楚神的旨意到底如何,所以既禁食又祷告,说:“因为我想,或者耶和华怜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撒下12∶22)他并不知道是否他的祷告、他的忧伤能改变这件事,使这孩子不死。只是想如果他谦卑下来恳求神,也许神会饶恕他,免去这场灾难。然而当神的旨意一显明,这孩子死了,他马上就像一个圣徒一样俯伏下来。他不只是默默地逆来顺受而已,甚至似乎极满意这样的结局。他说:“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12∶15-23)这就是真顺服。在这个案例中,他有正确的推论。在神的旨意未向他启示之前,他一心只知道这个孩子的复元端系于他的祷告。但神的旨意一表明,他当下便顺服下来了。在还未清楚神的旨意之前,没经祷告就“顺服”(实为放弃),这就是试探神。也许,诚如你所知,只要献上正确的祷告,就能使一些事情改观。比如,有一个冥顽不灵的朋友,或者能借着你热切,强烈的代求,终于从地狱里被拯救出来。
腓立比书4:6-7
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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