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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问题:
1、谦卑与完全败坏的教义具有什么关系?(10-11节)
2、当论述“完全败坏”的时候,是否意味着人失去了基本的理解力?(12-17节)
文字摘要:
第十节、论以自由意志夸口,是出于魔鬼的诱惑——从略 十一、我对屈梭多模以“谦虚”为我们哲学基础的见解,常觉非常满意,但对奥古斯丁的见解则更为满意。奥古斯丁说:“有一个雄辩家被问,雄辩的第一个要诀是什么,他回答说是发音,又问第二和第三个要决是什么,他仍旧答是发音;所以假如有人问我,基督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法则是什么,我将始终以‘谦虚’二字作答。”他认为,人若自以为有多少能力,不过不敢骄傲,这种人算不得谦虚:但当这人觉得自己的情况真真不好,以致除谦虚以外别无办法,这才算是谦虚。他又说:“人不要恭维自己,因为自己不过是魔鬼;他所有的福分,都得之于上帝。你自己所有的,除罪而外,还有什么呢?罪是你自己的,义是属于上帝的。” 又说:“人为什么过于自信天性的能力呢?这天性已经受伤,残废,劳苦和败坏了;它所需要的是真忏悔,不是假辩护。”又说:“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一无所有,无法自助之时,他的武器就此折断,而一切竞争也止息了。”最要紧的是要毁灭一切不敬神的武器,自己解除武装,而觉得不能倚赖自己。自己愈无力量,就愈可以得着主的帮助。所以,诗篇第七十篇叫我们忘记自己的义,好认识上帝的义;又表明上帝所赐我们丰富的恩典,好认识我们自己的空虚,而完全倚赖神的慈悲,因为我们自己浑身都是恶。关于我们的权利,我们切勿和上帝争论,仿佛那归于他的一切,都是由我们的福利中扣出来的。因为正如我们的卑微就是他的崇高,同样,我们承认卑微,就已经在他的怜悯中有了医治。我不期望一个不信服的人,会自动地降服,并在以为仍有一点力量时,会肯不重视它,而降为真谦卑;然而我要他抛弃那使他盲目地自视过高的自爱与野心的毛病,以圣经为忠实的宝鉴,严格地检讨自己。
十二、我很赞同从奥古斯丁借来的意见,认为人所禀赋的自然才能因犯罪而败坏,并且超自然的才能也全被剥夺;后者所指即那足以使人达到天上生活和永远幸福的信仰之光与正义。所以当人在背叛神的治理,那原来使他有永远得救希望的超自然禀赋,就被夺了。因此,他从上帝国里被放逐出来,甚至有关灵魂幸福生活的一切,也同时烟消云散,直到藉重生的恩典才可以恢复。这一切包括信仰,对上帝和邻舍的爱,并对圣洁与公义的爱慕。这一切凭基督恢复的,都当看做意外和非常的事。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推断,它们是已经失去了的。再者,健全的思想和正直的感情都已毁灭;这即是自然天才的败坏。我们虽保留了一部分知识与判断力,和局部的意志,但我们软弱黑暗的心思不能说是完全和健康的,并且我们意志堕落腐化的情况是人所共知的。因此,那分辨善恶和具有理解与判断力的理性,既是一种天赋的才能,自不能全部被毁,乃是局部衰败玷污,以致残缺不全。约翰说过,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参约1:5)。这节经文说明了两种意义:一方面,人性虽在败坏退化的状态中仍然有些火花续继照耀,这证明人是理性的动物,和禽兽不同,因为他禀有智力;不过另一方面,这种光明为愚昧所蒙,不能发生任何效力。意志既不能和人性分开,所以没有完全灭绝,但它已被腐败的欲望所束缚,不能期望臻于至善。这诚然是一个完全的定义,不过需要更详细的说明我们可按照灵魂分为理智和意志两部的区分,依次讨论;现在让我们先研究理智的能力。斥理智为永远的盲目,以致毫无才智可言,不但是违反神道,也与常识不符。因为我们知道在人心中有一些追求真理的愿望,这是唯独从他原有欣赏真理的能力而来的。理智对真理的爱好,足以证明它有多少的明辨力;禽兽不懂真理,证明它们只有知觉而无理性。不过这爱好真理的愿望很微少,甚至在达到目的以前就会失败,因为它即刻在虚空中消逝了。由于人心的鲁钝,它就无法循正当的途径寻求真理;它是在错误中漫游,在黑暗中摸索,而且时常跌倒,直到最后消逝在漂泊之中。所以,这样追求真理,不过证明它没有发现真理的能力。它又有另一种毛病,就是常常不知道应当追求的真知识是什么,所以在探讨不关重要与无结果的事上,为可笑的好奇心所苦恼。它对必须知道的事,或根本不提,或轻蔑地略为涉及,可是决不肯认真研究。这种败坏情形既是异教作家共同埋怨的题目,由此足以证明大家都被牵连在内。因此在传道书中,所罗门列举了人自以为能表现最高超智慧的那些学问以后,断言它们都是空虚无益的。 十三、但心思的努力不常是这样无结果,尤以在研究次要事物之时,也会有所发现。对首要事物的探讨,它虽不甚注意,却也不至蠢到连淡薄的观念也没有;不过它对两者没有同等的能力而已。因为只人当它的追求在超过现世的生活范围以外,它才深知自己的无能。为明了心思对各种不同事物之能力的程度起见,最好把它分为两类,一类为地上的事物,另一类为天上的事物。那属地上的事物,是指那不属于上帝和他的国,也不属真公义或来生的幸福,乃是完全指目前的生活和在它范围以内的事。天上的事物是指对上帝的认识,真公义的方法和天国的奥秘。第一类包括民政,家事和其它一切文艺与科学;第二类包括对上帝和他旨意的认识,以及在我们生活中与这认识相配合的规律。关于第一类,我们必须承认,人既是合群的动物,他的本性也有助长保存社会的本能,所以我们在各人思想中都可以看出对民政和秩序共有的观念。因此,谁都知道人的一切组合非受法律统治不可,也都能明了这些律法的原则。因此,各民族和个人一致承认法律,并不要教师或立法者的指导,因为法律观念的种子是人类本性所固有的。以后发生的争议,我不想涉及;比方盗贼之流的人,想颠倒公义,破坏法律,以贪婪代替正义。还有些人犯了更普通的错误:有时把立法者所立为公道的,看为不公道;反之,又以立法者所禁止的,认为是可称赞的。前者厌恶法律,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法律是神圣而良好的,乃是受情感火焰的冲动而公然反对理性,在非法的欲望势力之下,厌恶自己判断所认可的事。后者所事的,决不与我所讲即原来的公道相冲突;因为人互争各种法律的长短,即是表示他们赞同公道的某种通则。人心即令似乎走上了正轨而又踌躇不前,就足以证明人心的虚弱。但政治秩序观念的种子,已撒在一般人的心里,却是确实的事;这足以证明任何人的本性都不缺理性的亮光。 十四、其 次就是文学和手艺,因为我们都有多少学习的能量,所以在学习艺术中可以发现人类的技巧。虽然各人未必都有学习每一项艺术的才能,但几乎每人总在某一门有独到之处,这样就足以证明,普通才能是人人都有的。人不但有学习的能力,而且在每样艺术上有发明的能力,或者改进前人所学的。虽然柏拉图因此引起了错误的结论,以为这种知识不过是灵魂回忆它在未进入肉体以前的情状中所了解的事,然而最后,真正的结论,乃是在人心中素来具有这种能力的原理。这可以证明,人都禀赋着理性和知识。这虽然是普遍的幸福,然而每人都当把它看为上帝特殊的恩惠。造物主以它所造的白痴为例,更加激发我们感恩的心,它以白痴的心灵表现人类心灵在没有他光明启示之时的境况;这启示虽是人所自然而有的,却是上帝的慈爱对每人所加的特恩。但这些技艺的创作,方法的传授,与较精深的造就,既只限于少数人,自不能算是人人都有这种聪明的有力根据;不过,它们既同见于信道与不信道之人当中,所以它们可以恰当地算为天然的才能。 十五、所以,当我们看到真理之光在异教作家的著作中表现出来,就要知道,人心虽已堕落,不如最初之完全无缺,但仍然禀赋着上帝所赐优异的天才。如果我们相信,上帝的圣灵是真理唯一的源泉,那么,不论真理在何处表现,我们都不能拒绝或藐视它,除非我们敢于侮辱上帝之灵;因为轻视对圣灵的恩赐,就是藐视与责怪圣灵本身。古代的法律家曾对民政制度有所贡献,我们岂应该拒绝他们所得真理的亮光吗?我们应该说,那些对自然作科学的叙述的哲学家,都是盲目的吗?我们应该说,那些以逻辑教我们,使我们言必合乎理智的人,是没有知识的吗?我们应该说,那些致力于医药研究以增进我们利益的人,是疯狂吗?我们对一切数学的研究怎么说呢?我们能够把它们当做疯人的狂言吗?相反地,我们读古人的著作只有赞叹敬佩;我们要敬佩他们,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确是优美。我们岂不当认为那受称赞的并被看为优美的都是出自上帝吗?这样,我们为这么大的忘恩负义应当感觉羞惭;这是连异教诗人也没有的忘恩负义,因为他们将一切哲学,立法和有用的技艺,都归诸他们的神。圣经上所称为“属血气的人”既在研究世间的事物上表现了这么多的天才,我们就应该知道,在人性最优之点被被剥夺以后,主还给它留下许多美好的品性。 十六、我们不要忘记,圣灵的这些美好恩赐,是他为人类的共同利益,愿意赐给谁就赐给谁的。如果上帝的灵灌输到比撒列和亚何利亚的心里,叫他们有充分智慧和技巧建造会幕(参出31:2-11;35: 30-35),那末,若说人生中最优秀的知识是由上帝的灵而来,我们就不必认为奇怪了。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追问,不信之人既离开了上帝,究竟凭什么和上帝的灵来往。我们所说上帝的灵住在信徒当中,是指那分别我们为圣,为上帝之殿的成圣之灵。上帝用这灵的力量充满,鼓励和使一切被造之物有生气,又按照各种类依创造的规律所领受的特性,分别给予。如果上帝愿意藉着非信徒的劳力与服务,使我们得着物理,逻辑,数学,和其他文艺与科学的援助,我们就当接受;如果我们不好好利用上帝所赐的幸福,恐怕我们难逃因疏忽而应得的处罚。 然而为免有人以为那些能够发现世界真理的人,必定是真幸福的,所以必须补充说明,一切知识的功能和藉此而得的知识,在上帝看来,若没有坚固的真理基础,不过是宛如昙花一现。奥古斯丁的意见(伦巴都与经院哲学派也同意),确是至理名言:他认为人在堕落以后,他所具有超自然的恩赐都被剥夺了,剩余的自然天性也败坏了;不是说这天性本身受玷污,因为它是出自上帝的,乃是因为它在玷污之人身上再也不是纯洁的,所以人不能从它得着赞美。 十七、因此可以断言,理性是我们天性中使我们有别于禽兽的特质,如同知觉使禽兽有别于无生命之物。虽有些人是天生的愚笨和白痴,但这个缺陷并不足以掩蔽上帝的良善。这样的景况倒足以告诉我们,我们所保留的天性,是由于上帝的宽大,因为若他不怜恤我们,我们整个天性将因我们的背叛而全部毁灭。有些人敏于观察,有些人长于判断,还有些人对学习某种艺术的天份独厚;要知道,这一切差别都是出于上帝的仁慈,免得人有将这完全出自神的宽大之事归功于自己。除非为了要在我们的共同本性中表彰上帝特殊的仁慈,甲怎么会比乙优秀呢?他只赐这特殊的恩典与少数人,是表明他不欠任何人的债。再者,上帝按照各人蒙召的职务以灵鼓舞他们;士师记有许多关于这一点的例证;当上帝选召谁治理百姓之时,他的灵就降在谁的身上(参士6:34;15:14)。最后,在每一件重要的行动中,都有特殊的感动;因此经上说,扫罗身后“有上帝感动的一群人跟随他”(撒上10:26)。撒母耳预言扫罗将得国位,说:“主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就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你要变为新人”(撒上10:6)。这事及于他的整个行政上;以后经上也论到大卫说:“从这日起,主的灵就大大的感动大卫”(撒上16:13)。在别的著作中,也用同样的说法来指人所受特殊的感动。甚至荷马的诗也说,天神所分配优越的天才,不但是按人施予,而且是按每天所需而特别赋予的。经验告诉我们,人的思想时刻都受上帝的权能和旨意所支配,因为甚至世上最聪明的人,有时也因惊骇而游移不定;所以经上记着说:“他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伯12:24;诗107:40)。 可是,在这些不同的赐予中,我们还看出神形像所遗下的痕迹,这就是那使人与其他动物有别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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