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833阅读
作者: 林慈信
|来源: 爱加倍学生事工
传福音的过程中,你常被问到哪些问题?
这些提问背后隐藏着对基督信仰的哪些误解?
提问者因为不了解圣经真理而对基督信仰产生了怎样的内心所预设的偏见?
怎么回应呢?
表面的疑问(误解):基督徒这么强烈地反对性爱!性有什么不好?性是那么的自然,因此一定是对的!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他们认为生理的本能必然是正常的,而正常的,必然是对的。因此:事实(既然)就是对的(应然)。基督徒的回应:人因为犯了罪,有了罪孽。因此人不是正常的,世界也不是正常的。人亏缺了正常,世界也反常。事实(就是目前的人类和宇宙的状态)并不是正常的!我们的一些欲望,对于我们堕落的人性是正常的。可是,对于堕落的人性正常的事,并不是神原来创造人的时候的正常事。性本身不是罪,只要 “正常”的作(在婚姻里)。
表面的疑问(误解):我曾尝试过信基督教,可是没有效果(对我没有用)。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个人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悔改。因为他的“悔改”不是真的,他就假设说所有的“悔改”经历都是假的。他以自己个人的经验,来衡量人类所有的经验。
基督徒的回应:是的,假的回转 (信主) 经历是绝对可能的。他所尝试的,并不是真的基督教。可是,一次的假回转,不等于说所有的回转经历都是假的。这并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事实。
表面的疑问(误解):我不能信神。当我看到希特勒如何对待犹太人,又想到世界上充满着痛苦,我不能相信宇宙里有神。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个人认为就算没有绝对的伦理道德标准,人也可以作出道德上的判断,如判断希特勒的邪恶。“神”的存在,对我们做道德判断不是必需的条件。
基督徒的回应:这个立场不符合逻辑。宇宙若没有神,就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没有“公义”的根据。要解决“为什么有苦难”这个问题,必需有神的存在。正视苦难的问题,并不需要我们否定神的存在。若要作出对邪恶的判断,而定它的罪,神的存在是必需的。若没有神,就没有“邪恶”这回事,也没有“善”。
表面的疑问(误解):进化论是真理。我们不能再信圣经了!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个人假设进化论是事实,而不是理论。所有的证据都支持进化论的。而创造论呢,是没有证据的支持的。所有的科学家都相信进化论。进化论,是对宇宙万物的最好的,最合理的解释。而创造论只不过是一个信仰,一种迷信。
基督徒的回应:进化论其实是由很多不同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理论所组成的混合品。什麽是进化论?它是某一些科学家提出的某一些理论。这些理论不一定经得起严格的科学审核或哲学审核。创造论有充份的证据,而进化论只是一个武断的信仰。参Shute, Flaws in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进化论只是建立在许多猜想、假设基础上的众多科学理论中的一种,请勿“神化”这种理论的适用性,更不可直接当做“真理”来接受相信表面的疑问(误解):教会里的人都是假冒为善的伪君子!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人假设所有的基督徒必须是完美的人!一次犯错,就成为伪君子。
基督徒的回应:所有的伪君子都被神定罪 (马太福音23:13,33) 。所以,宁愿花几十年在教会里容忍伪君子们,不是比与伪君子在地狱共存更合算吗?基督是为“罪人”设的福音。认为基督徒必须是完全人是错误的想法。其实,在社会上每一个行业、机构里都有伪君子。因此请你仰望耶稣基督,做一个真基督徒。某些基督徒可能让你失望,可是耶稣基督永远不失败,他是大能的救主!
表面的疑问(误解):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样的。条条大路通天堂。所有的宗教都敬奉一位主宰!因此说基督教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是非常不友善的。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他假设,神若存在的话,他并不关心人们如何对待他,也不关心人应该如何正确的敬拜神。这个所谓的“神”从来没有向人类启示自己,也没有向人类启示他的旨意。他也假设了所有宗教都是殊途同归,基督教只不过是多种道路中的一条而已。基督徒的回应:事实上,神具体地启示了他的(圣洁的)本性,也吩咐人类如何正当的敬拜他。基督教所教导的教义,是与一切其他的宗教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是绝对独特的。每一个宗教都有自己的 “神” 或神灵。基督教的圣经,和圣经所教导的信仰,是神所启示的,唯一通到神那里的道路!耶稣基督是唯一到父神的道路 (约翰福音14:6) 。以爱心向别人宣告真理,并非不友善。
此生道路千万条,到天国去的却只有“基督”这一条小径而已,这条路不好走,不紧紧跟随就误入歧途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很多人提到“理性” 或“逻辑” 的时候,其实是指自己的常识。他们是一种错误思想的受害者——就是以为我自己所认为的尝试经验,就是事物的真相。有什么事物对自己来说不合逻辑的话,就不存在。
基督徒的回应:你的思维若以“理性”或“一般常识”作出发点,你终必成为怀疑主义者。通常提出这种异议的人,对基督教有严重的误解:他们在自己脑袋里造了一个假的“基督教”,然后把它攻破。其实,基督教并自我不矛盾(参考:See Gordon Clark, Religion, Reason, and Revela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
表面的疑问(误解):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异教徒,他们的命运又会怎样呢?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个人假设,异教徒从没有从上帝得到启示。因此我们不应视他们为罪人,不应以罪人来对待他们,因为他们无知。当我们拒绝基督教时,我们失丧了;可是他们既然对基督教一无所知,他们不应该因为拒绝基督教而失丧。
基督徒的回应:事实上,异教徒失丧是因为他们是罪人。他们拒绝,抵挡在他们良心里的,和在大自然里的启示——神的普遍启示。他们无可推诿(罗马书1:20),是被定罪的人(罗马书2:12)。我们失丧不是因为我们知道什么,或不知道什么;我们失丧是因为我们的本性,我们是堕落的罪人。
神的启示普遍存在,“不知者无罪”的说法是在为“不悔改”辩解开脱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罪人的定义就是:社会弃绝的人,如妓女、醉鬼等。提这个问题的人自以为义,认为自己是好人,正直的人,道德上高人一等。
基督徒的回应:世上每一个人都是罪人,虽然犯罪的程度可能不同。一个罪人就是:没有尽所有的本份,和做了神所禁止的事。神的要求,就是全人类遵守全部律法,所有的人随时都百分之百地遵守。不能达到这标准的,就是罪。
表面的疑问(误解):我太邪恶了,基督教不能帮助我的。上帝不可能接纳我。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基督教是给那些好人,社会上有地位的人。不是给“罪人”的。神不可能真正饶恕那些坏透的人。
基督徒的回应:圣经的教导是:自以为是“好人”,必下地狱;可是不少“坏人”将上天堂!耶稣说:他来不是召 (自己认为是)“义人”者,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教只对那些觉悟自己的罪和不配的人,提供真正的盼望。对这些人,耶稣的邀请是:到我这里来!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宇宙是一个“闭合系统”,由自然定律控制。这些定律是绝对的,不能违犯的。基督从死里复活是神迹,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基督徒的回应:宇宙不是由所谓的“定律”所掌管和维系的。神亲自托住宇宙,主宰宇宙(歌罗西书1:17;以弗所书1:11)。神迹并不违反“定律” 。这是因为,所谓“定律”只不过是人们对神在宇宙的作为的观察而已。人观察神如何无时不在托住宇宙,掌管宇宙。当代科学已经放弃了牛顿时代的机械宇宙观。
神创世,为使宇宙极致优雅的自洽,诸天星宿有其固有的运行轨道,地上虫鱼鸟兽人有其生存的独特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神行“神迹”就是违反规则,因为神本身就是规则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这个人假设人是独立、自主自法的。人以自己作出发点,自己孤独的存在于宇宙,自己靠自己,不靠任何外来的特殊启示。这个人也假设,人可以理解自己,理解世界和世界其中所有的相互关系。其实这是历代人文主义虚妄的美梦。基督徒的回应:哲学历史告诉我们,人的自主,自法必定带来彻底的怀疑主义。我们若以人为出发点,必定导致完全的混乱。除非我们以真神为原点,才可以对宇宙有真正的认识。(参看薛华的着作,如 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Inter Varsity Press.)
表面的疑问(误解):宇宙里一切都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的真理。
提问者内心预设的固有想法:宇宙的一切事物对于提这个问题的人是相对的。人乃是宇宙真理的裁判者。有权力,就有真理。这个人也假设,没有人可以判断别人的道德。人不可能对任何事作道德的判断。
基督徒的回应:这个立场不攻自破。说“宇宙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对的”,或“宇宙没有绝对”本身就是作了一个绝对的判断;这是武断的,不可能跟相对主义自洽。这个立场也不符实际,因为按照这种说法,希特勒和侮辱儿童的人,都应该被肯定,因为人不可以做道德的判断。可是事实上,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做道德的判断,没有人可以从这个事实逃脱。
爱因斯坦在他所创立的相对论中否定了绝对的时空观,认为时间、空间、质量这些基本概念都随着机械运动状态的改变而改变。
那么道德呢?是因人而异,还是有绝对唯一的标准?
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往往离不开“庸俗化的辩证法”,即凡事都从正反两个方面来看。任何的言行,生活的遭遇,都可红、可黑、可白,这并不是“辩证法”,只是放弃做价值判断的自我心态调节,而在上帝这里,“错”与“对”分明,绝对的标准铁板一块,神的公义与爱并存
小编想说: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无论遇到怎样的提问,切勿拿出“辩论赛”的态度与对方激辩,首先应当仔细倾听提问者的误解与疑惑,明确他/她对基督信仰有哪些“想当然”的误解与“断章取义”的偏见,针对这些隐藏在背后的问题,根据圣经真理进行解读分析。请勿在表面问题上与对方做文字逻辑上的争辩,本篇完,谢谢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